【精品】房屋买卖合同模板汇总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现需租赁甲方房屋作为漳浦驻地办公生活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座落地址、出租范围
房屋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东大街印池塘43号,
出租范围:
1、自有产房一栋,住房家具及电器归乙方使用,具体数量见附表,同时在第一次缴纳租金时交付家具电器押金元整(元),租赁到期退出租房并清点数量后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甲方从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期间将上述指定出租房和产平屋承租给乙方使用。
2、如乙方租赁期满后要求续租,甲方须在同等条件下按优先承租给乙方,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明确延长时间。
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
1、房屋租金从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星期内支付、房租费每年为人民币整(元),每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为元整(元含中介费),由乙方按银行转账到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不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应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交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房屋产权及相关合同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并保证证件真实有效,应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债权关系及银行抵押关系,如房屋出租方所造成其他生纠纷,发生上述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必须按所提出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和维护双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居住环境。
3、租赁期间,房屋设施配置如正常损耗,不做赔偿。如因人为原因损毁,由乙方照折价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按期交付租金,如有特殊原因延期,最迟不得超出一个月内付清。
2、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强行违约,除赔偿损失外,还需由违约方按年租金总价50﹪进行违约赔偿。
第七条、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在使用期内,如遇政府拆迁等,按政府规定通知执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搬迁,本协议终止,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收费,多收部分退还。
第八条、合同解除
乙方租赁期满后,如无续租要求,并已付清租金及水电费后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此合同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合同份数
此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本合同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原告:陈瑶瑶 女 汉族 1988年01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联系电话:
被告:张春鹏 男 汉族 1969年08月10日出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联系电话: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将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原告;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0000元;
3、本案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原告经北京市嘉禾家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与被告签订了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10号楼16层1908A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日交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50000元。
双方同意,被告应配合原告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即20xx年8月25日前)办理完毕该房屋过户事宜,原告亦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网签及后续房屋过户事宜,被告均以各种借口予以拖延,导致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按照约定,被告拖延逾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被告应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的违约赔偿人民币200000元.
原告购买本房屋是为年底结婚作为婚房使用,被告迟迟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已经给原告造成了诸多损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被告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将房屋过户给原告,并赔偿原告损失,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原告:
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售方: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房地产买卖合同 中房置业 有限公司
制定
出卖人(甲方):
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1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筑房权证小河字第G13000038号。
(二)房地产座落:贵阳市小河区长江路3单元7层20号。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66.27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净收价),小写:(¥325000.00)。(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20xx 年 8月10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10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 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因产权人甲方有事不能亲自到场签署该协议,由代理人周湘叶代为签署该协议,代理人签署的条款甲方均予认可。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若本合同相关条款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签订的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章):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电话: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 该房位于该楼第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 (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 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2、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3、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4、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5、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合同应为无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没有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而没有黎飞律师报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权的政府准予转让的.,应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6、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
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等。
总之,应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 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__层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 ,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30_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30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5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五_。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在__年_月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180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 _____,身份证号码:__ 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___ __ 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 __元整(大写:_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_ __元整(大写:_ 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9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 ×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xx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xx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xx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合理请求都遭到拒绝,被告故意躲避原告之询问,无奈之下,原告只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6月1日执行版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一、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人数提交);
二、证据×份。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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