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2-08 14:45:2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劳动合同模板集合8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了保持工厂环境的清洁卫生,决定聘请乙方为钟点清洁工,负责厂内环境卫生的维护,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如下:

  一、甲方付给乙方工资元/月,()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必要的劳动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作对厂内(会议室、过道、走廊、楼梯间、饭堂、卫生间、洗手台、办公室,)进行清扫,确保厂内环境卫生整洁。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树立安全意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甲方对乙方因过失发生的意外事故、和生病等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

  五、为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按照规定定期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每月日前以形式支付给乙方。

  六、若甲方因公司内部结构调整不能续聘的,此合同自然解除,自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经济补偿。乙方自解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甲乙双方任一方解除此合同的,需提前天提出。

  七、本合同暂订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劳动合同 篇3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单位和你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 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 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这项规定,应把握两点:

  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而不是根据其实际工龄来计算。当然,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应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的,应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2、因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因此,如果这名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个月,且本人的实际工龄没有可以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则你公司应按7个月的工资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即便是按该员工所说,其实际工龄已有17年零半个月,公司也只须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技术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达到行业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在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标准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元。

  乙方在使用期间的工资每月/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无。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代工的,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 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并对职业进行教育。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

  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赔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大篇幅规定的内容,在实践中也被赋予了极高的法律喻意,颇有“功高盖主”的嫌疑。但随着法律及各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同,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似乎有一些削弱,似乎劳动合同的有与无对劳动权的实现并不是关键。那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维度关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真正起到了保护劳动者的作用?我们应该如何定位劳动合同在劳动权实现中的作用?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否必要?等等。这不能不引发众多关注劳动法的人士(包括笔者在内)更深入的思考。

  目前,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呼声很高,地方立法也不乏较有前瞻性的立法先例,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等,其在实践中也受到了颇多关注好评。但笔者想以浅薄之眼光、疏漏之学识,为《劳动合同法》泼一点冷水。

  一、《劳动合同法》只能是一部“柔法”,不符合各界之期望。

  立《劳动合同法》旨在强化其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功能,但劳动关系的客观属性决定,这仍只是一个理想。

  (一)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决定之。

  即使贯以“法律”之名,《劳动合同法》也难具有法律之“刚性”。

  这是由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性决定的。

  劳动合同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平等契约,即由劳雇双方自主签订,但在实际中,由于劳雇双方在地位与身份方面的差别,劳动合同从签订到实施,根本无法做到对等。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一种不对等的从属性契约。不管我们法律上如何赋予劳动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但在实践中往往连对等都未曾实现。这是不争的事实,并不是“法律”赋予双方平等性就能一劳永逸的。双方的不平等、不对等是显见的'。正因如此,《劳动合同法》仍只能停留在“义务法”的层面上,再次重申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义务,根本上升不到“权利法”这一层面。如若不然,贯彻落实《劳动法》恐怕就够了。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差异性决定之。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即使同为同一行政区划、同一行业、同一类型的企业,因其规模、产值、产权模式、管理方式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不同,其实质也迥然不同;从劳动者角度来看,法律并不能严苛同为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岗位、同一工种的劳动者其在内在价值和外部表现都安全一致。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每个劳动者都是不同的生命个体,其蕴含着不同的体能与智能。劳动合同涉及的仅是个别劳动关系,是个别劳动关系的再现。可以说,有多少个劳动者就有多少个劳动合同,因此强调如何体现劳动者的主体差异性才是其要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劳动合同法》只能是一个“指导性”的法,类似于行政指导,如何体现“人性化”、“个体化”才是其关注的重点。

  (三)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决定之。

  理论上关于劳动关系的界定,不管是“组织标准论”、“控制标准论”,还是“综合标准论”,其共通之处在于都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约束。实际社会生活中,劳动者表面上付出的是劳动力,而实质上更是个人人身自由的暂时失却,其实际的代价远远超过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劳动领域拥有法律之外的绝对“话语权”,劳动者并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真正平等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因此,我们应当正视劳动者基本的身份和地位状态,将其“还原”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使其“作为劳动要素的直接承载者”,实现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真实身份和真正角色。

  二、《劳动合同法》制定与实施的先决条件

  (一)《劳动法》调整范围、调整方式的严谨扩容,是《劳动合同法》“另立山头”的必要前提。

  事实劳动关系的广泛存在,使现行的劳动法律关系理论受到了严峻挑战,其在实践中造成的理论与实务的困难,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现行的劳动法律关系理论严重对峙,正是我国劳动法人为设置的障碍和“法律理想化”的体现。如《劳动法》第2条规定的调整范围过窄,并“对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用了不同的确认标准”,把现实中众多的合法主体“非法化”,如农民工、家庭保姆等;第16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理想化的规定与现实距离太远,造成实践中的“唯合同论”,似乎不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甚至发生争议后应否受理还得单独出个“解释”。

  因此,从立法上承认并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严谨构建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尽快清洁卫生双重标准所带来的混乱”、解决劳动合同是否有非书面形式等问题是当务之亟,而这些问题非通过修改《劳动法》而不能,而《劳动合同法》当然必须依托并且不能超越《劳动法》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法》的真正贯彻落实是重要的保障。

  集体合同并不是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简单罗列与重复,而是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权益保障书”。现实中,一方面集体合同的订约的率并不高,另一方面集体合同条款仅是用人单位“说服”劳动者、应付劳动监管部门的最好“盾牌”。如对最低工资制度的运用多有谬误,问题多多,有用人单位仅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明定为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似乎并不违法,实则是严惩的侵权。(当然这也并不仅仅是集体合同本身的问题,最低工资概念中最需明确的“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劳动”还有待进一步立法明确。否则,仍然只能是“规避”法律的堂而皇之的工具。)再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了,实质上仍是无条件对劳动者施以不公平的约束,这也正是多数劳动者必须面对的无可奈何的现实。

  因此,《集体合同法》应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订约主体、具体内容、订立程序、监管主体、违法责任等内容,并使之真正落实成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法”。

  (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有章可循”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力内部保障。

  《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从中可以看到,尽管以“义务性”条款出现,但法律赋予内部规章制度法律地位极高,不仅是管理劳动者的依据,甚至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但内部规章制度应规定什么?如何规定?监督者是谁?什么是民主程序?哪些层面的政策不得违反?其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为何?究竟谁的效力更高?内部规章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制约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如何能够实现其“平等对话”功能?“民主”与“公示”是否能同步实现?“先”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是否经“公示”就当然有效?等等。这些在目前立法都是空白。这同样是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如果对用人单位的这一“立法权”没有制约,《劳动合同》规定的完美,劳动者权益也只能是宣言与口号。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 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到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详见工作安排表)。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如期支付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按 元/小时发放加班费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甲乙双方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38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 违反合同责任

  第八条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辞职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放弃,乙方同意视为已给甲方带来损失,赔偿以1500元起计。

  第九条 乙方未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提出辞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训费用。

  六、调解与仲裁

  第十条 双方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如与甲方首次签订本合同,则本合同期限内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3、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续订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虽未续订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职责

  1、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___,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调动。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2、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培训,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以及办公条件,同时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办公地点及工作方式。

  4、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第三条、劳动报酬

  1、基本年薪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_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核发。

  2)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发放给乙方月基本工资。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2、绩效年薪

  1)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考核合格且完成了当年任务的在次年2月份之前一次性核发绩效年薪_________元人民币。

  2)任现职不满一年者绩效年薪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3)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a)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b)辞职或辞退者。

  c)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d)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计划完成工作任务者。

  3、其他福利项目

  1)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乙方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金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的部分。同时,甲方也可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业务特点,决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适的保险或福利项目。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小时。

  2、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备注: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乙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及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等。

  第七条、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竞业禁止条款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且不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

  第九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十五日之内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不影响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若涉及到影响到劳动工作关系的存续,双方须妥善处理劳动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企业行为。

  第十条、附则

  1、本劳动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尊敬的局领导: 我叫***,女,**岁,大专文化,****年*月调入国土资源局工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上班。几年来,我在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尽心尽责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

  一、几年来,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窗口办是国土资源局对外的“窗口”和“门面”,其主要职能就是受理申请文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长期以来,本人始终坚持方便群众、为民办事的原则,主动微笑打招呼,主动询问释疑,主动维护窗口办事程序,主动接文办事,主动打电话通知客户办理结果;注意每一个细节,办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个客户;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认真负责地为群众办事,做到微笑出自内心,办事出自真心,心里装着群众,尽心为着群众。认真布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向群众公开办事结果,宣传国土法律法规,做到简洁明了,每月一期。

  二、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做好规费的收缴、统计工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前,收费做到日清月结,当收当存,缴款通知单与收款收据同行,开票人与收款人分离;改革后能认真学习好**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条例及操作业务,严格按《**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设定、征收。按月编制各股室完成创收任务情况表,为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提供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参考依据。

  三、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工作之余,繁琐的家务之后,利用休息时间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学习国土法律法规,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2002年通过考试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在2005年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世纪行演讲比赛中获得*等奖,在2005年的全国成年人高考统一考试中被****学院录取为本科生。为适应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以信息化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形势,认真学习电脑基本知识,现在,对“用友grp非税收入开票管理系统”操作流利,对“led演播室”软件编辑制作流程能得心应手。

  几年来,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一些平凡的事,虽然也是尽心尽责,也取得了些微小的成绩,但离领导的要求可能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局领导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勤恳工作,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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