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4-11-11 09:46:4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模板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劳动合同模板5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 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 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 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 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 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日。本合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_______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_______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_______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_______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_______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每月_______号,工资支付按_______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__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_______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地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甲方支付的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乙方的`技能水平,实际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工资亦可作相应的增减。

  第七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秘密(包括乙方个人隐私及甲方商业秘密),除为对方授权或法律强制程序不得为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披露。反之对于此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披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如有涉及违例行为,公司即可依据相关条例对员工实施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无固定期限 □为期年 □以完成工作为期限□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 提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结。

  二、乙方的离岗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离职管理规定》的交接流程进行工作交接。如乙方交接不清,导致甲方损失,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 )。该费用为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包括但不限于(未结算工资、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加班费、值班费、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罚金、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

  在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权益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因此双方确认本条所述费用为甲、乙双方所( )协商之数额,若与( )数额有所出入,乃为一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故任何一方不得以存在重大误解或协商数额显失公平等为由主张撤销本协议或确认本协议无效。与上述所有款项相关的所有( )由乙方个人依法承担,由甲方在此款项中依法代扣代缴。

  乙方通过上述费用自行缴纳劳动合同存续期期间的.社会保险差额部分。

  四、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 年 月止。

  五、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六、甲方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退档及社会保险减除手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办理上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前签署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继续有效,不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受到任何影响,甲乙双方仍应严格依约履行。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再无其他争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或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也不得再提起任何异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仲裁、监察投诉、举报、民事诉讼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已付款项全部追回,并向乙方追究进一步责任。

  九、乙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一次性对价补偿包括对乙方在甲方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期间基于借调关系、劳动关系等可能获得的全部补偿,乙方与甲方的关联企业再无任何争议。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不适于以上情形,故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