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2-05-08 16:39:2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作出的。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表现为公司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3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5

  编号: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合同期限至 止,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签订的劳动合同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同意,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资福利结算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工资福利已包含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全部款项。(这里可增加: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因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

  三、公物(工具)、工作、业务于 年 月 日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安排,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已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认真履行本协议,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之间关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及义务均同时终止,一切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再无争议。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6

  来源:大律师网

  一、根本案情

  王某系北京某地产公司(以下简称 地产公司 )职工,王某自 20xx年2月28日起与地产公司树立,任销售部管理人员,两边签订了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包含根本薪酬、岗位薪酬和。20xx年8月1日,王某被确诊为肺结核(无传染性),医生开具的医治期为9个月。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两边均未提出停止合同,王某持续在公司上班,两边构成。20xx年1月31日,公司以两边合同已在20xx年12月31日停止为由,不让王某持续到公司上班,并在2月17日向王某宣布《对于停止劳作合同的告诉》,提出其定于20xx年12月31日(即原劳作合同到期日)不再续签劳作合同,停止与王某的劳作联系。地产公司仅付出王某20xx年12月31日前的薪酬,及一个月薪酬规范的。王某则以为公司付出的经济抵偿金数额过低,经与公司洽谈不成,王某向北京某区提起了。

  二、审理成果

  申述人称:自己于20xx年2月28日入职北京某地产公司,任销售部管理人员,20xx年月平均薪酬为8458元,其间包含根本薪酬1000元,岗位薪酬3620元,加佣钱。两边最后一份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xx年8月1日,自己被确诊为肺结核,医生开具医疗期为9个月。合同到期后,两边劳作联系并未停止,自己一向作业到20xx年1月31日,之后单位称劳作合同停止了,不让自己持续上班。20xx年2月17日,公司向自己下发了停止劳作合同告诉书,次日付出了有些抵偿金,自己不认可单位付出的规范,洽谈未果、。因而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恳求,恳求北京某地产公司:1、付出违法双倍经济抵偿金67664元及50%额定经济抵偿金33832元;;2、付出20xx年1月1日至2月7日薪酬15071元及25%经济抵偿金3767.75元;3、付出20xx年年终奖薪酬4620元及25%经济抵偿金1155元。 被申述人辩称:认可申述人对于入职时刻、岗位及薪酬构成的建议,但不认可申述人建议的具体薪酬数额。申述人享用佣钱,故不再享用年终奖。被申述人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现已告诉申述人停止合同,且申述人出勤至20xx年12月31日,当日两边的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并就有关未结算的佣钱、薪酬及抵偿金等进行了洽谈,签署了书面协议。因而,不同意申述人的申述恳求。

  裁定经审理查明:申述人20xx年2月28日入职被申述人公司任销售部管理人员,两边签订了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劳作合同,月薪酬包含根本薪酬、岗位薪酬和佣钱,佣钱按销售额的份额计算,薪酬结算至20xx年12月31日,申述人20xx年的月平均薪酬为8458元。申述人在职从未休过,20xx年8月1日起,申述人在医院医治,因为所患疾病不具有传染性,因而持续在公司上班。被申述人在20xx年12月31日前未出具过停止劳作合同的书面告诉,劳作合同到期后申述人仍正常上班,两边构成了现实劳作联系。两边在20xx年2月17日签订了《对于与王某停止劳作合同的处理定见》,被申述人依据该《定见》向申述人付出了8458元的停止合同抵偿金、20xx年佣钱8769元、停止合同告诉期薪酬4620元、医疗期及医药补助5个月薪酬23100元。申述人地点有些别的7名职工均收取了年终奖金4620元。被申述人未供给申述人在职时期的薪酬付出表及考勤记录。被申述人否认申述人20xx年1月和2月存在销售额,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xx年1月销售额,且未供给其存在销售额的有关依据。另查明,被申述人每月28日付出申述人上月全月薪酬和岗位薪酬。

  裁定委经审理以为:被申述人未供给申述人在职时期的薪酬付出表,因而采信申述人对于薪酬规范的建议。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xx年1月销售额,且未供给其存在销售额的有关依据;又申述人2月份未出勤,因而本委采信被申述人对于申述人该时期不存在销售额的建议,故申述人不享用20xx年1月和2月的'佣钱待遇,该时期薪酬依照4620元固定薪酬规范付出。 被申述人未就其已于劳作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诉申述人停止劳作合同的建议供给依据,又

  未供给申述人20xx年1月、2月的考勤记录,因而,裁定委采信申述人对于作业至20xx年1月31日,尔后因被申述人以劳作合同停止为由不让其上班的建议。因为被申述人未于劳作合同到期之日与申述人停止劳作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且两边持续存在劳作联系,因而确定20xx年12月31日后,两边构成现实劳作联系。被申述人20xx年2月17日与申述人停止劳作合同实为免除劳作合同行动。因为申述人不恳求康复两边劳作联系,且提出付出经济抵偿金的恳求,视为两边洽谈一致,由被申述人提出免除劳作联系。因而确定被申述人应当依据《》第46、47、97条及《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抵偿方法》第5条规则,向申述人付出经济抵偿金。被申述人此前已付出的停止劳作合同经济抵偿金8458元和停止合同告诉金4620元,应在免除劳作联系经济抵偿金总额中予以扣减。

  被申述人未供给申述人不享用年终奖金及计算的有关规则,也未对其有些别的7名职工已收取年终奖4620元的建议提出异议,据此,本委对申述人契合年终奖享用条件及其有些人员收取数额的建议予以采信,对申述人提出恳求付出年终奖金4620元的建议予以支持。一起,被申述人未及时付出年终奖的行动构成拖欠,应加付该薪酬25%的经济抵偿金。

  20xx年9月7日,裁定委作出如下判决:

  一、北京某地产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5日内,付出王某20xx年1月1日至2月17日时期薪酬7168.97元及25%经济抵偿金1792.24元;

  二、北京某地产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5日内,付出王某免除劳作合同经济抵偿金差额23543.77元;

  三、北京某地产公司于本判决收效之日起5日内,付出王某20xx年年终奖4620元及25%经济抵偿金1155元;

  四、驳回王某别的裁定恳求。

  本案两边均未提起诉讼。

  三、分析定见

  劳作合同到期后劳作者持续供给劳作,公司补发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劳作者收取了经济抵偿金的能否确定为两边洽谈免除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则,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第四十六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抵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向劳作者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并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免除劳作合同的; 。 从中能够看出立法者的立法原意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只需依据劳作者的作业年限付出经济抵偿金。但在本案中,两边的劳作合同在20xx年12月31日到期,劳作者持续实行,现已构成了现实劳作联系,被申述人在2月17日直接向申述人宣布停止劳作合同告诉,告诉的事由是 定于20xx年12月31日即合同到期之日,不再续签申述人的劳作合同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根本就没有与申述人选择和洽谈的地步,是单独免除,应当确定为用人单位违法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应当依照劳作者作业年限,每满一年向劳作者付出2个月经济抵偿金的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赔偿金。本案依据劳作者现已收取了有些经济抵偿金,而自以为,被诉人与申述人免除劳作联系,依据的是《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只需按年付出免除劳作联系经济抵偿金与本案实际情况及《劳作合同法》规则法律条文不符。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7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及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8

  20xx年12月底,我与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4月,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并购,合并成一家新的网络公司。新的网络公司成立后不久,以原来的科技公司已经不存在,原劳动合同已经无法正常履行为由,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合并后的网络公司能否单方解除我与原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读者:邢先生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36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背离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新的网络公司以原来的科技公司已经不存在,原劳动合同已无法正常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理由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事由,不能成立。因此,在没有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况下,新成立的网络公司无权单方解除您与原科技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新成立的网络公司作为原科技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主体,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9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是违规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也没有上诉的错误的原因 ,你就可以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服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工资单、你的社保购买证明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请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0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1)用人单位招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签订了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的,未到期的仍应继续履行,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又不履行协议的,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如原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或用人单位依法规定了赔偿办法的,职工应按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依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无约定或无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以上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对违约金予以约定,对违约情形予以明确,以便于出现纠纷时依法、依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在某些特殊时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给予劳动者提前的通知,否则就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1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违法法律规定以及解除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除了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更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现乙方根据《本省劳动合同条例》第33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个人原因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表示同意;双方确认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权利的要求,同时乙方也放弃向甲方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所有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三、本协议即双方签章好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

  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4

  需要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原《_____》自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_____》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15

  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劳动争议之一,但就是围绕这一看似简单的争议,其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比如解雇理由是否可以事后补充或变更、违法解除后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何确定、何种情形下劳动关系不可恢复等。

  【案例】:

  20xx年10月25日,张铮与泰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约定张铮担任北京地区区域销售经理,月薪14000元。同年12月28日,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张铮的劳动合同,且拒绝任何解释。

  张铮申请仲裁,提出6项请求:1、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支付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被拖欠的工资18505.7元及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3、报销差旅费、交通费、通话费等费用。4、支付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损失10万元及25%经济补偿金。5、支付年终奖励工资560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6、公司向其赔礼道歉。

  公司认为,因张铮不符合录用条件,构成对雇佣协议的实质违约;再者,张铮个人缺乏基本诚信,在工作履历中弄虚作假,拒不提供公司要求的背景调查材料;其三,张铮的工作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要求,工作严重失职,缺乏基本商业道德,对公司利益和商业伙伴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鉴于这些行为,公司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关系。但是,公司的相关证据未显示其告知张铮试用期考核内容、标准和结果,《试用期评估表》及员工手册无张铮签字确认,且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将员工手册向张铮送达或公示以及将录用条件告知张铮,张铮对此均不认可。所以,公司无法直接证明张铮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解约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张铮主张其工作至20xx年12月29日,公司每月20日发放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工资,其工资支付至20xx年11月19日,故公司应支付其自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工资。因公司未就其关于张铮工作截止时间、工资发放周期及发放情况的主张提供证据,所以仲裁认定公司以张铮未归还备用金为由拖欠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补发,同时应加付25%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还认为,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张铮在20xx年12月29日后无法正常工作获得劳动报酬,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第4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及第3条第12项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给付劳动者,并加附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的规定,公司应按14000元的标准支付张铮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赔偿费用。

  【仲裁最终裁决】: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按14000元的标准,支付张铮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资收入及相关赔偿费用;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补发,同时应加付25%经济补偿金。由于张铮的年终奖励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由公司向张铮支付一次性赔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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