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08-28 20:01:2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工程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工程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工程合同 篇1

  一、什么是补签合同?

  合同管理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补签合同的现象,即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双方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充签署合同的现象。一般补签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事后签订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即事后补签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将签订日期写成履行合同内容之初的时间。有补签合同的现象的合同几乎包括所有合同类型,如:工程建设合同、修理修缮合同,买卖合同,技术服务类合同等。

  二、补签合同风险

  从规范合同管理的角度看,应当避免补签合同。尽管从法律角度看,在某些情况下,补签合同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损害(如补签合同且双方未发生争议)。

  但总体来看,补签合同还是存在如下风险:

  (1)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公司合同(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第33条规定:“除标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并能及时清结外,所有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实际履行的合同,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

  一旦发生纠纷或争议而又无据可查,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施工合同,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的`可能,无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上述情况下,公司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利益很可能受损。

  (2)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下降。如补签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于合同履行,但其他内容与正常签订合同一致,这使得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等有关期限规定产生了逻辑上的冲突与混乱(如合同约定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而实际生效前,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同时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货、付款的时间及条件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等,这些问题都给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及合同的履行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补签合同产生原因

  (1)业务紧急、时间紧迫,来不及签合同。如:在特定时间开展某项活动等。

  (2)按照规定不签合同无法对外进行付款,才想到签合同的问题。有的公司没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仅把合同的签订及审批作为履行结算手续、向外付款的条件,不重视合同立项履行过程中相关审批程序的执行,从而导致倒签合同现象的发生。如:有的单位的项目主办部门往往在项目实施完毕,进入履行付款手续时,这才想到签合同的问题。

  (3)为了逃避补签合同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会采取项目

  实施完毕后再签合同。如:有的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不细致,缺少预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边实施边变更方案。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就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发生变更,就要签订补充协议,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所以为了避免多次补签合同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可能会出现补签合同现象。

  (4)无计划依据不进行相关合同签订,也会出现了先履行后补合同的现象。如:为争取某项目早点实施,在项目计划未下达前就已经开始履行,这也就必然形成补签合同的情况。

  (5)意识不到无合同施工的种种风险。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风险。签约双方虽然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地位,但实际上甲方一般是权力方,有最终的话语权,居于主动地位;乙方是义务方,居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其服务意识较强,执行甲方指挥彻底;或乙方资质较高,主观认为不会有风险。由此造成部分主办部门或人员习惯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说”的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产生补签合同现象。

  (3)由于合同审批效率等某些因素,导致签订迟延。如:不及时送审、审批延迟等。合同审批时,资质审查、合同条款谈判、文本拟定、审查审批程序都要耗费一定时间,如果某一环节不通畅,都会使合同签订周期拉长。合同承办人员均为兼职,岗位工作繁忙时势必影响合同办理速度。有时还会碰到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人员开会、外出办事等情况,这些都可能会造成补签合同。

  四、如何防止倒签合同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补签合同的问题主要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将合同签订视为一种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风险意识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训、法制宣传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增强主办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及时签订合同对防止经济纠纷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2) 对不同的合同补签采取不同的处理态度,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如: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接受,但应尽量考虑通过签署框架协议等方式予以解决,如确实无法避免补签合同,应充分说明理由。

  总而言之,事先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可以使当事人双方准确地理解合同规定,有利于合同顺利履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同时便于管理。此外,也为将来万一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证据。因此,实践中应尽可能避免出现合同补签的情况。

工程合同 篇2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大写)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任务的顺利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湖南省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工程任务名称

  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任务依据 受甲方委托。 第三条 工程概况

  本合同设计路段为,全长km,拟建为 级公路,设计车速 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

  本次设计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行清单编制时,负责协调关系,并提供协助。 2.提供当地的'主要工程材料、人工价格。 3.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作费用。

  (二) 乙方责任

  1.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2、负责解释编制文本相关技术问题。

  3、按规定对清单工作进行保密,不将成果数据外泄。4、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交清单编制成果资料一式陆份。

  第五条 设计费金额和费用付拨办法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元整(¥ 元)作为本次工作费用。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40%设计费,计元,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用,不留余款。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乙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办理。 第七条 其它约定

  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双方签章

工程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有调度权,出租房有义务派出司机并负责行车安全、技术操作。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需支付迟误期间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承租方应在每个自然月 号提前支付下个月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监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闽侯支公司(筹)

  工程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园一层1#店面

  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使用面积:114平方米;

  工程监理期限:60天,自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

  第二条 监理范围:

  1、地面(防水面层、水泥砂浆面层、面砖面层、地板面层)

  2、水电(上、下水、强电、弱电管线铺设及灯具、洁具安装)

  3、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4、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塑钢门、特种门、门窗玻璃安装)

  5、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6、软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7、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8、涂饰(乳胶漆、木器漆、美术涂饰)

  9、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

  9、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花饰制作安装)

  第三条 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图会审及图纸交底。

  2、材料验收。

  3、工程质量控制。

  4、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进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理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第五条 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积114平方米计算,收费人民币8208元,金额大写捌仟贰佰零捌元进行结算。

  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人民币2460元,金额大写贰仟肆佰陆拾元。

  3、 工程吊顶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后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计人民币4100元,金额大写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委托方付清监理方监理费余额计人民币1648元,金额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捌元。

  第六条 监理人义务

  1、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决定委派黄练雄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义务。

  2、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委托人义务

  1、 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2、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

  4、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5、 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人的监理权利和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 监理人权利

  1、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房屋安全规定或设计合同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通知后方能复工。

  (3)、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4)、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对本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变更的审批权。

  2、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3、监理人调换本工程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理人责任

  监理人在监理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员过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过失是指:

  1、未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严格对按合同约定施工材料进行检验,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严格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经委托人确认,留下工程隐患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衡量监理人是否过失的依据以监理人的是否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报告以及工程验收记录为准。

  4、 监理人在监理期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条 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3、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监理人监理费,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监理人支付人民币壹佰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监理期限,双方应重新约定监理费用。

  2、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报酬。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黄练雄

  地址:XXXXXXXXXXX

  省保险大厦 地址:XXXXXXXXX

  电话: 电话: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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