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08-21 15:01:0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合同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工程合同4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高营旧村改造 #楼地基处理CFG桩。

  工程地点:石家庄北高营村内。

  承包范围及内容:CFG桩成孔、成桩,桩检测,挖电梯井及集水坑,清理桩头及桩间土并运至指定位臵(不含外运),铺碎石褥垫层。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施工合格。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四条 工程期限和工期顺延

  工程期限:打桩有效工期20天。

  工期顺延: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可顺延工期: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

  c.因气候因素而造成停工;

  d.因场地周围协调关系而造成停工;

  e.因甲方原因准备工作没有做好而造成停工;

  f.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

  g.因不可预见障碍物须处理造成的工期延长;

  h.甲方代表签字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工程承包价款

  #楼共计 立方米,按单价 元/立方米,工程款为元(大写:)。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30日内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协助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宿场所;

  (二)负责办理开工前的一切手续及开工证明,因开工手续不完善而造成停工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协调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办理工程签证及结算手续提供正规有效的施工图纸;

  (四)负责“三通一平”工作,清除一切影响施工的地上地下管线、障碍等杂物。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服从甲方现场安排,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二)教育本方职工严格按安全生产规格和操作规程规章作业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期间对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

  (四)完工后提供作业范围内的技术资料;

  (五)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按甲方图纸及要求施工。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对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八)不得将该工程分包、转包,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材料机具供应

  乙方自备。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完交工验收、确认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工程内容:外墙涂料工程。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3-1:工程面积约 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的方式

  4-1:本工程采用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职责

  5-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负责协商乙方和现场施工工作关系;

  3、向乙方提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要求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地用水、电。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协商并采取提供,落实工地各单位注意对已完成墙面的保护,避免因现场其它工程施工等原因破坏。

  6、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十日之内办妥工程决算手续。

  5-2:乙方的职责

  1、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变更签证设计施工。

  2、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属于乙方方面的全面负责。

  3、积极主动与土建方及其他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的监督。

  4、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便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实施监察。

  第六条:工期

  6-1:施工工期

  1、本工程合同有效工期为 个有效工作日;工期以甲方将合格找平基底书面交乙方施工之日起算。

  2、如因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予确认并顺延工期。

  6-2:保修期

  1、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按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间,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工程造价和工程款的支付

  7-1:工程总量:

  7-2:单位面积造价:外墙涂料人民币 元/㎡。外墙真石漆人民币 元/㎡。

  7-3:总造价:按实际造价结算(最终的.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7-4:本合同价不包括税金和其他配合费。

  7-5: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4次,按施工进度付款。(按下表约定支付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本工程的工作协商,联络和调度,甲方为: ,乙方为: ,双方之间的所有意见、承诺、指令等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其他经双方合同规定职责人员签认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扎囊县沙包锑矿___号井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扎囊县沙包锑矿采掘工程

  2、工程地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对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的采掘工程。

  2、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结束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格

  本工程结算单价:掘进按___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 采矿(包括出矿)按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为标准进行结算。

  出渣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巷道支护(木支护)_______元/拱(大写: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与付款

  1、工程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开采的矿石运输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测量确定采矿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要求,随时要求乙方暂停开采。

  2、除本合同第四条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承包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燃料费、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动福利保险和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用、税费,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质量: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具体验收质量已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由异议,可向有关机构提起鉴定。

  4、结算时间:采掘进尺及采矿量每月月底进行验收一次,结算以甲方的验收报表为准。如乙方对甲方验收报有异议的应当在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4、付款:双方在确定验收报表及结算单后于次月十五日前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开采不合格的巷道不予结算款项。

  4、甲方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工程的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按现行质量、安全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正常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5、乙方应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

  7、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如果在现场开采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指示,

  负责修理那些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损坏方承担。

  9、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第八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如甲方同意分包,分包工程价款均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处理交警、城管、运管关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承担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并拆除全部临建设施。

  第十条 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指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指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在事故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如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3、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每次罚款乙方5000元;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4.1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或者配备的人员不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专业工作的知识、经验和水平,经甲方要求调换或者增补,乙方在三日内不调换、增补或调换、增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4.2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的;

  4.3 如因管理混乱,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要求的;

  4.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4.5乙方未能按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度组织施工的,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行人员、机械撤场,清理完全部临建设施。如乙方未在3天内撤场的,则每迟延一天承担违约金20xx元,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5%结算:

  2.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2.2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严重影响甲方施工、办公的。

  3、甲方有权提起15天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漳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一、建筑工程合同策划概述

  (一)合同策划及要考虑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始阶段必须进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应分解成几个独立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二)合同策划的意义

  (1)合同的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业主通过合同委托项目任务,并通过合同实现对项目的目标控制。

  (2)合同是实施工程项目的手段,通过策划确定各方面的重大关系,无论对业主还是对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划可以保证合同圆满地履行,克服关系的不协调,减少矛盾和争议,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三)合同策划的依据

  (1)业主方面: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业主的管理风格,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在本项目中的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技术设计准确程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风险程序,工程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等)供应及限制条件等。

  (4)环境方面: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划的程序

  (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及项目对合同的要求。

  (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3)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各种可能的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

  (4)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划中有时要采用各种预测、决策方法,风险分析方法,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在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和准备签订每一份合同时都应对合同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二、业主的建筑工程合同策划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业主将设计、设备供应、土建、电器安装、机械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特点是: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需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及控制,因此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

  2)业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扰所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及协调难度大,因而这种承包方式的合同争执较多,工期长、索赔多。

  3)该承包方式要求业主管理和控制较细,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4)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该承包方式使业主面对众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协调困难,易造成混乱和失控,且业主管理费用增加,导致总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

  5)采用这种承包方式,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干预。同时承包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

  6)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这样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容易确定,责任界限比较清楚。

  (2)全包(又称统包,一揽子承包,设计一建造及交钥匙工程)合同,即由一个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该承包方式的特点是:

  1)减少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和事务性管理工作。业主提出工程总体要求,进行宏观控制、验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纠纷和索赔较少。

  2)方便协调和控制,减少大量的重复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可减少费用和缩短工期。

  3)业主的责任体系完备,避免各种干扰,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体效益高。

  4)业主必须选择资信度高、实力强,适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仅需具备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强的设计、管理、供应,乃至项目策划和融资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间的中间形式,即将工程委托给几个承包商,如设计、施工、供应等承包商。

  (二)招标方式的选择

  国

  际上经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但这种方式业主管理工作量大,要准备很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进行资格预审、评标、举行澄清会议等。虽可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但招标期较长。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不发布广告,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数目有限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一般可以保证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也能增加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

  邀请招标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特殊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招标单位认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可能胜任,因而选定几家大公司参加投标。

  (2)工程复杂、专业性强,招标单位认为只有某些企业才能承担。

  (3)工程规模小,为节约招标开支没有必要公开招标。

  (4)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招标单位只好邀请少数单位投标。

  (5)由于工期紧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

  邀请的投标单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议标。这种方式是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谈不成,可另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

  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的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尚不能清楚详尽地确定其中若干技术细节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种新技术,需施工单位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参加合作。

  (3)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未能产生中标单位。

  (4)工程规模不大,工期紧张,需边设计边施工等。

  这种招标方式易于处理一些问题,使双方紧密配合,但竞争性差,可能会使承包价格偏高。因此,无特殊情况,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应严格限制议标方式。

  (三)合同种类的选择

  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应依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目前,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四种。

  1.单价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2.固定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

  ①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②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

  ①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

  真复核。

  ②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④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⑥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固定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①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复核。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

  ②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而由承包商制定,则工程量表仅作为付款文件,不属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合同价款总额由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

  (4)固定总价合同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在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5)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风险

  ①价格风险: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实施中物价和人工费涨价风险。

  ②工作量风险:工作量计算错误;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工程量计算误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间接费)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会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这类合同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

  (1)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

  (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它们可能按工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确定。

  (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如抢救、抢险工程,人们无法详细地计划和商谈?<br>为了克服该种合同的缺点,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可对上述合同予以改进:事先确定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按比例支付酬金,超过目标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酬金外,另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奖励;成本加固定额度的酬金,不随实际成本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4.目标合同

  这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工业项目、研究和开发项目、军事工程项目中。

  目标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功能、工程总成本、工期目标承担责任。若工程投产后的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定生产能力,则按一定的比例扣减合同价款;若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若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节约的部分按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反之,则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担。

  (四)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对工程的控制,如变更工程的权力;对计划的审批和监督权力;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令其加速的权力;当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时,业主的处理权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划

  承包商的合同策划服从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

  (一)投标的选择

  承包商必须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其决策取决于市场情况,主要有:

  (1)承包市场状况及竞争的形势。

  (2)该工程竞争者的数量以及竞争对手状况,

  以确定自己投标的竞争力和中标的可能性。

  (3)工程及业主状况。包括工程的技术难度,施工所需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响程度;业主对承包方式、合同种类、招标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等的规定和要求;业主的资信情况,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历史,业主建设资金的准备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4)承包商自身状况。包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的经验、现有工程数量等。

  承包商投标方向的确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符合其经营战略,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施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的工程及没有竞争力的工程。

  (二)合同风险的评价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问题,则工程风险大:

  (1)工程规模大,工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让承包商做标,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变更赔偿条款对承包商很不利,但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业主将做标期压缩得很短,承包商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而且招标文件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条件。

  (4)工程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多,且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选择

  任何一个承包商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仅是能力所限,还由于这样做也不经济。在总承包投标前,他就必须考虑与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和财力上的优势,并共担风险。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技术上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商又可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2)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而将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转嫁或减少风险。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共同承担总承包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4)业主的要求。业主指令总承包商将一些分项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两种情况:

  1)对于某些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议总承包商将这些工程分包给该专业承包商,即业主指定分包商。

  2)在国际工程中,一些国家规定,外国总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须将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给本国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国承包商承接,外国承包商只能分包。这是对本国企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业主对分包商有较高的要求,也要对分包商作资格审查。没有工程师(业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随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分包商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总包负责,所以分包商的选择要十分慎重。一般在总承包合同报价前就要确定分包商的报价,商谈分包合同的主要条件,甚至签订分包意向书。

  2.联营承包

  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其优点是:

  (1)承包商可通过联营进行联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使经营范围扩大。

  (2)在投标中发挥联营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珠联璧合,使报价有竞争力。而且联营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联营成员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业主比较欢迎和放心,容易中标。

  (3)在国际工程中,国外的承包商如果与当地的承包商联营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这样更能增加报价的竞争力。

  (4)在合同实施中,联营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能取得较好的工程经济效果。

  (5)通常联营仅在某一工程中进行,该工程结束,联营体解散,无其他牵挂。如果愿意,各方还可以继续寻求新的合作机会。所以它比合营、合资有更大的灵活性。合资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费用较高,运行形式复杂,母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业主不信任。

  (四)合同执行战略

  合同执行战略是承包商按企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的执行合同的基本方针。

  (1)企业必须考虑该工程在企业同期许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确定优先等级。对重要的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如对企业信誉有重大影响的创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对企业准备发展业务的地区的工程,必须全力保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考虑。

  (2)承包商必须以积极合作的态度热情圆满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别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积极与业主合作,以赢得业主的信赖,赢得信誉。例如在中东,有些合同在签订后,或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

  ),按规定可以撕毁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业主的困难,暂停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降低业主损失。待干扰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这样不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

  (3)对明显导致亏损的工程,特别是企业难以承受的亏损,或业主资信不好,难以继续合作,有时不惜以撕毁合同来解决问题。有时承包商主动地中止合同,比继续执行一份合同的损失要小。特别当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风险已经发生时。

  (4)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引起承包商费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但业主不予解决。承包商在合同执行中可以通过控制进度,通过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履约热情和积极性,向业主施加压力和影响以求得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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