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装合同

时间:2022-04-28 10:01:1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安装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安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安装合同

工程安装合同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代理人:

  根据《民法典》、《____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

  1、工期:天(日历)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预付款计总价的 %, 第二次付款(材料到现场再付总价的%), ,其余价款施工验收结束后支付。 双方款项往来,不出具发票,支付尾款统一开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必备

  (2) 设施

  (3)并说明使用注意 事项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

  (8)设施和工程成 品进行保护。

  (9)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

  (10)负责合同

  (11)履行

  (12)按要求组织施工

  (13)协调由乙方负 责的各项事宜。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总是自己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

  (2)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十、其他约定:

  1、

  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工程安装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标准层施工:

  4,工程内容:

  5,工程承包单价:

  6,工程承包总价:

  二,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三,材料供应

  在施工期间乙方须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所需的施工材料,甲方应满足乙方施工材料需求。如甲方材料不及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因等工待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施工材料,应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所产生的人工,由甲方承担。(人工单价为每天120元计)

  2,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节约用料,如被甲方发现有严重的浪费行为,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定的损失。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30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为每月贰万伍仟元正。不包括房屋租借费用。

  2,余款按实际工程量于春节前结清。

  六,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1,甲方应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图纸和技术资料。

  七,其它

  1,属于包工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一方违约,须负责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如在施工期间产生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原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分集水器(含)以内地暖施工部分安装,不含回填层部分

  施工。做法和选材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单价】: 34 元 /平米 ,工程面积 ㎡。

  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大写金额):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甲 方】:

  1、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地面无大的突起物。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

  2 、进场前应提供用于存放材料及施工工具、器件的库房。

  【乙 方】: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 五 天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算起,顺延 个日历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和甲方审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及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

  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4、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二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内为固定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其它因素而变动(此价格不含工程配合费、水电费、检测费、地税等);

  二、 乙方在交付工程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否则视同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单。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三、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备料款 元 (大写金额: ),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组织工程材料及施工管理人员进场。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款 元(大写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工程量付清余款。

  备注:

  五、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 50242-20xx 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三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视同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二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七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逾期天数每日千分之八付给乙方赔偿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在地暖施工面上进行打眼、凿洞、取暖等作业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承包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生效。

  三、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工程安装合同4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期: 年 月 年 月 日止。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大写),若有变更施工内容及增加工程项目,需甲方确认,增加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与业主结算下浮13%作甲方管理费。

  5、A、工程量确定方式(按以下先后顺序执行):

  1、按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计算办法执行。

  B、合同清单中综合单价、合同外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主材价格确定方式:

  1.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主材价格,则沿用;

  2.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主材价格,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甲方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同种材料、人工、机械单价则沿用,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材料单价结算。

  3.当甲方提出变更通知,乙方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通知要求(发出指令)后5个日历天向甲方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若乙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增加费用报告,该类变更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4.由于甲方指令而引起的施工方案的.变更,若乙方认为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指令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若乙方不按规定提供增加费用报告且经批准,该类指令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5.由乙方提出的施工方案变更,若乙方认为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产生了增加费用,乙方应在提出施工方案变更的同时向提交增加费用报告,报告内应说明变更原因、增加费用金额、增加费用计算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乙方不按规定提供增加费用报告且经批准,该类指令所涉及的增加费用视同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6.当甲方提出的施工方案有变更时,乙方不得以甲方尚未审批其对应的变更价款及工程量而拒绝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7.凡图纸会审记录涉及工程实体内容变化的,均须转变成设计变更后才能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8.在变更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在发生变更的必要工序提请甲方确认实际发生的情况,

  以此作为将来费用结算的依据,否则甲方可以拒绝计量,甲方无须支付相关费用,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第一笔;

  工人及材料进场预付款支付 14 %,计: 元。

  2、第二笔;

  天花线槽,线管及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 50% 支付20 %。计: 元。

  3、第三笔;

  天花线槽,线管及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成100 %支付 17% 计: 元。

  4.第四笔;

  管内穿线完成 50% 支付 10% 计: 元。

  5.第五笔;

  所有管线,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完成并自检调试完成100% 支付 20% 计;元

  6.第六笔;

  工程竣工及经甲方验收后支付 14% 计;元。

  7.第七笔;

  工程保质金,竣工验收起计壹年后柒天内支付5% 计; 元。

  5、后期灯具及洁具的安装;

  6、本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7、乙方承包内容:板安装。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

  5、工程保修期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 签字: (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 月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5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工程承包安装事宜进行磋商,现就本工程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承包方式:

  6、工程造价: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签收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_____份。

  (4)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_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___份。

  2、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送甲方。

  (3)乙方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完工当日,乙方须向甲方发验收通知。

  三、工程期限

  1、根据工程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开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五、乙方职责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无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八、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才可使用。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保修。

  九、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双方进行协商,若确实是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延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6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县招待所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二、三、四、五层室内简易喷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及灭火器、标志灯、应急灯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并负责二相电连接到自动报警主机旁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订金,余款伍万伍仟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给乙方,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说不合格就不付钱。

  六、工期要求:20xx年8月,20xx年 月 日。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打穿墙洞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安装合同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游城一期商铺消防管道保温工程

  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游城

  工程内容:消防管道保温、保温层防护、建筑垃圾清运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法、工期

  1、承包范围:一期商铺、屋面,阳台消防管道保温、保温层防护。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合同工期:90天(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合格

  2、材料质量要求:材料的使用、必须按发包人核价确认的材料品牌、规格执行。

  3、施工技术要求:

  ⑴、保温层的外包材料必须搭接,内保温棉不得外露。

  ⑵、转角,弯头处的保温要密实。

  4、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经发包人项目部、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人员验收确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

  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人工的市场风险。

  ⑵、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予调整。

  ⑶、合同金额(暂定):37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元整)。 ⑷、合同约定单价:

  ①、橡胶保温管(厚度2cm)材料费:1350.00元/ m3

  ②、橡胶保温管制作、安装人工费:300.00元/m3

  ③、直管保温层保护层制作、安装人工费、材料费:100.00元/m2

  ④、弯管、阀门保温层保护层制作、安装人工费、材料费:120.00元/m2 ⑤、华美橡塑胶:12.00元/kg

  2、工程预付款:无工程预付款。

  3、工程量的确认:工程完成后按照经发包人成本合约部、项目部实测工程量进行决算。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⑴、工程验收合格、工程决算审计结束,承包人完全退场并拆除全部临时设施,清运完全部建筑垃圾,并开足100%的发票后,付至决算审定价的95%,

  ⑵、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壹年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承包人。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政府部门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总价款内。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施工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账号: 帐号:

  时间: 时间:

工程安装合同8

  委托方: (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制作安装安装地点:

  (2)项目实施开始于201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1 年 月 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中单价 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小写) (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 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认签字。

  3.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 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延。

  5. 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 及时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 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 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不含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工作。

  6.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保修期间因广告牌掉落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占总工总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

  3人民 币: 元,大写: 。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1. 未能按照承揽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乙方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 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方应采取弥补措施或者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以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6. 工程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整改。

  2.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制作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若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应协调达成解决协议,再行议付。

  六、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七、工程审批手续由 方办理,甲方应提供市政、工商所需的材料。

  八、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他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九、本协议涉及的设计图、制作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款项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______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______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______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______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______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______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______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电脑、网络设备的维护事宜签署以下IT外包服务合同,细则如下:

  1、甲方为了实现公司日常办公设备使用的高效化,降低办公设备使用成本,提高办公设备的实际使用效能,充分发挥现有管理网络等办公设备价值,提高企业效益,决定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终端电脑系统、显示器设备等办公设备的维护,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2、甲乙双方约定,维护费用及结算办法:包月服务,__台电脑设备,__元/台,合计优惠服务费为___元/月,大写:人民币_______整。乙方于次月的6日前开具上月服务费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对口联络沟通,每次维护前明确提出要求,准确描述故障现象等,为乙方提供出入许可,现场引导协调,提供现场维护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利乙方工作人员准确快速处理,并对维护工单监督签名确认。为保障甲方利益,维护前甲方要和乙方工作人员申明需注意事项,预防维护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额外损失,每次维护作业必须经甲方经办人在工单上签名后,乙方才开始工作。

  4、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安排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甲方的负责人一起对《附件》所列的设备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复核,并对每个设备编码登记和贴标。设备登记一览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维护以该表登记在册的设备为乙方责任范围。甲方不得单方撕毁设备上的编码封标,否则,乙方不予维护。对不属于《附件》登记的设备,乙方不承担维护责任。

  5、日常巡检:1次/月;定期如下:

  (1)硬件保养及故障诊断,如涉及到电脑、主板、显示器的线路板、电源的芯片级维修其费用另计,不属于此合同范围内责任,包括为甲方提供的更换硬件、配件建议等,其费用都需另计,具体价格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2)软件调试、升级,数据备份及维护,以提高计算机的病毒、木马、黑客、恶意代码等的防御能力。

  (3)网络畅通,网络安全及保障防护,排除网络故障,网络查毒、杀毒。网络的提升事宜与用户商议后决定。

  注:乙方服务为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办公平台,(不包括各类特殊应用软件的保障),如:ERP应用软件,设计专用软件,苹果机设计专用软件等,如需乙方提供维护其费用通过友好协商另计。乙方建议甲方使用正版软件,其软件的版权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必须尽快给予明确处理,复杂困难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必须给甲方明确答复处理的措施和需要的准备时间。

  通常到达现场的时间为约2~4小时,如情况特殊,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理解,友好沟通的方式协商,尽快处理故障,解决问题并维护完工后及时交付甲方使用。

  7、乙方对甲方设备维护范围仅限于此合同注明地址的贴标设备,如甲方出现地址变迁等情况造成乙方维护成本增加,包月维护费用将酌情增加。如甲方要求维护贴标范围外的设备,其费用可按单次维护维修结算,也可将该设备加入包月合同按月结,具体按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计。

  8、针对人为故障

  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人为恶意损坏损毁、拆开《附件》所登记设备换配件等,乙方将不承担任何维护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如需乙方提供维护维修其费用通过友好协商另计。

  甲方人员擅自对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进行的操作,如果产生的后果影响到整个大网络全部瘫痪,乙方将按_80_元/台/次收取人工费,硬件费用另计。并将事故原由通报甲方相关领导。

  9、关于涉及知识产权和版权的相关声明:

  甲方双方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法》及其有关条例。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对方技术和商业秘密。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月日起至_____年月日。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均不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要求,该合同自动延期____年,除非一方在合同顺延期内对合同履行提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要求终止合同,则顺延期满后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再次顺延,顺延次数不限,每次顺延有效期为__年。

  12、合同生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取消合同,如需变动合同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双方达成一致由双方代表人签章生效。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附件属于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签章确认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址:

工程安装合同11

  发包方(甲方):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负责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

  二、产品的安装、调试

  1、 乙方负责分管式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甲乙双方商定: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分管式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甲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负责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将设备、材料送至工地施工现场,以免延误工期。

  (2)派人到施工工地现场与建设方及其它各施工工种进行协调;以及施工图纸的更改和签证。

  (3)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如未按协议拨付工款,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追款,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4)空调主机基础由甲方根据施工图进行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5)受到乙方的验收通知,甲方要及时组织验收。

  2、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酒后作业。

  (2)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图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有更改,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由于施工图或甲方原因所进行的更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的更改通知及费用签证单进行施工。

  四、验收

  1、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场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30%,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室内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20%,人民币_______元,剩余工程总款的20%,人民币_______ 元,验收完毕后甲方一次性付清。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六、工程保修期

  工程系统由乙方保修________年;所有设备保修由甲方负责,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出现重大瑕疵,责任方都要向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且责任方应承担对方为履行合同支付的准备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解决,解决不成,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m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20xx年3月20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2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l、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l、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主干道的主要路口路段,及家属院内主要路口。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自20xx年 7 月 日开工; 20xx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 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 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 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 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二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装合同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元,金额大写: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工程安装合同1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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