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05-11 18:01:0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集合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工程合同集合7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造价师证书租赁使用期:甲方使用乙方的期限为一年。自成功注册之日起满一周年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或电子版照片),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 叁 千元整。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证件押金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所有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

  三、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交的材料无误后(以建设部门公示结果为准),甲方应即时支付给乙方报酬1.2万元(此费用包含注册前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证件押金款)。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协议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协议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造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

  4、 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5、 甲方对于涉及到乙方的个人信息等具有保密的义务

  六、协议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合同期满后及时完整归还资质证书原件及印章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

  3、协议履行完毕后,完整归还乙方注册证书;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提前五天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协议期内,所有涉及到证书使用事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知晓,因甲方不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等要求造成证书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未同乙方协商,擅自做主使用证书,造成风险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续签: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除协议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按月折算)。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当年度的证书使用费。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续签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000元,守约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租赁使用期满结束止。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XX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嘉鱼XX酒店弱电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湖北____县城东领,尚城小区

  3、承包方式:清包工、包设计、包施工、包安装调试、包验收合格

  4、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饰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

  ①综合布线工程:全酒店安全监控部分、背景音乐部分、会议音响系统、多功能厅音响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巡更系统、电话系统的综合布线工程。

  ②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酒店所有公共部位(电梯、走道、大堂、厅等)

  ③酒店背景音乐和广播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④一楼宴会厅音响系统和三楼多功能厅音响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XX酒店闭路电视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⑥酒店安保巡更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⑦酒店内网络商务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⑧酒店电话XX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地。

  ⑨施工队进场后如不按规范以及甲方要求施工将无条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自________年____月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弱电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肆万贰仟元包干;(4.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四星级酒店弱电设备安装、综合布线、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留有与电梯、公安110报警对接端口,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________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拷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合面价款

  1、本合同中,桩型为,砼强度等级为,桩基固定单价 元,米,该单价已综合考虑商品砼充盈系数和税金、3米以内空桩费、机械设备一次进出场费、机械设备场区内移机费等。

  2、工程量:本工程为 桩,共 根,桩总长 米;该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工程量,在设计工程量不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工程总施工费用:有效进尺费用: 元+空桩费用 元。

  4、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水电费用:本工程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日起至月 日结束。

  2、设备迸场后,由于甲原因(如地下障碍物、停电、夜间不让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时,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仅顺延工期,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桩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70%;

  2、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交完整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 5 %,质保期一年,自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全额正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时止。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甲方设汁变更,则合同工程量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计算。

  2、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实际核实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据实调整。

  3、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1)合同固定单价已综合考虑3米以内的空桩赞用,实际施工空桩长度超过3米的,超过部分的空桩按 进行结算。

  (2)如因甲方变更,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二次进场移机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经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打桩记录、实际施工时间和打桩前的场地标高以及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时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桩位施工图两份,并保证资料准确。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提供施工放线用坐标控制点和标高水准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校验,待复核无误后,签证存档。

  5 负责施工现场与外界连接道路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为乙方的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阻工因素,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应遵守双方达成共识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又快又好开展。

  9、甲方应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而影响乙方的利益。损失双方协商而定。(因天气、地震等不可预料以及正常监理规范引起的误工不计)

  10、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现场工作的准备。

  1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需要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例会,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与甲方、政府、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对违约金的扣除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纪要须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备桩基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按期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量。

  3、负责施工现场轴线及桩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种相关资料于完工后 日历天内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份。

  7、制订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进退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8、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纠纷或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10、机械进出场费及工地临时设施费、材料保管费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已综合计入合同单价内。施工材料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认真做好工作期间的机械、用电、消防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因设备运转工作期问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现场技术人员,有做好现场试块送检、资料 记录、日志等资料填报工作。

  13、乙方应树立高度负责的质量意识,认真按相关规范工作,确保满足 相关质量要求,质量达标以最终检测方的.评订结果为准。对予未达标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补正外,还应赔偿甲方进度、材料不良影响造成的损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设备、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不包括打桩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配合甲方的桩基检测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因噪音扰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

  第九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按期开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2、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专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章,办理工序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类安全事_故责任及其费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器具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4、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文明不达标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费用。

  第十二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于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对于要求复检的材料,应现场按规定批次取样,并送入方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否则,乙方应自费修理、重做直至合格为止。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条款承担工程延期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施工的桩长误差应在规范规定之内,如经过检测后,发现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图纸。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将施工所需图纸、资料提供给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5、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另行分包,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愿交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经桩基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乙方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轻重,除按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扣除部分或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 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以挂与邮寄方式送交,则以邮寄方按照本合同签字页载明的联系地址寄出后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投有变更。如收到变更通知前发出通知,则该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

  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泥水分部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内容:

  1、工程地面以上所有的砌体砌筑;包括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序(植砌体拉结筋除外含施水)及工完后清理工作。

  2、本合同中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在实际操作中不再签证任何计时(估)工。

  3、除大型机械及电动工具、水、电等安全设施由甲方提供;小型电动工具(手提切割机等)、手工工具(抹子、铁铲、灰刀等)及施工中的场内材料转运、收捡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单价、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综合包干单价:所有砌体按单面展开面积11、5元/m2计算,内墙不扣除门洞面积,外墙扣除门窗面积;吊砖、运砖按单面展开面积4、5元/m计算;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工期要求后,甲方再奖励乙方按单面展开面积0、5元/m2;

  2、甲方每月按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支付70%进度款,砌体完工后按总款的85%结算,余款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要求:

  20xx、7、15—20xx、8、15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工期计划,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1000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原。

  四、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达到标准并一次性交验;

  2、因违章操作或不按施工及验收规范造成的质量返工,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3、已完成的砌体必须进行养护。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在施工期间尽可能向乙方提供方便的.施工条件、生活环境;

  2、甲方提前组织充足的材料及周转性材料,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

  3、对乙方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组织充足的人员进场施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2、乙方所施工的成品,必须与设计施工图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在施工中,必须珍惜甲方的各种材料,合理使用、节约材料、杜绝浪费;

  3、现场文明施工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所使用的工具用具及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堆码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4、对工人必须进行综合性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偷盗;每出现一次罚款500—20xx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5、工地安全、工程进度,质量未达到要求,造成材料浪费,甲方提出罚款与整改措施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于当日退场。乙方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在操作中充分发挥‘三宝’作用;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违规操作,合同中分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损失,乙方予以相应赔偿;

  3、乙方操作违章不听劝助,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务合同;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若对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者向咸宁市人民法院诉讼。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各执壹份,并与《安全管理条例》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付清人工费后本合约自动失效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xxxx河清淤工程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

  河道长度有3150米左右,(具体长度按时间丈量,工程量按照水利局下达的图纸段面土方量计算)

  3、工程价格:

  每立方米单价为五元五角(5。5元)(包括变压器安装,变压器租金每天200元,移动变压器每次1000元移动费,材料及人工费5。3万元,电费0。53元每度,按表计算,看坝有乙方负责,发生倒坝有乙方负责,)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先垫付以后在工程款中扣除,安装变压器费用及电费单价高于上数,多出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付款方式:

  工人进场后先付部分生活费,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50%。工程结束先解决工人全部工资回家,余款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5、质量及验收:

  以甲方及水利局有关人员验收为准,按照跃风河水利局下达的图纸施工,乙方因水源困难,必须分段施工,甲方必须分段及时验收,不误乙方施工时间。

  6、安全责任:

  乙方按行业有关标准,布置施工队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合同完成施工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

  7、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按时付款,安排一台挖掘机常驻工地,听从乙方管理人员管理,开挖泥浆池及加固,排水沟等,甲方挖掘机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挖掘机才能撤离工地,挖掘机的调运,油料,修理,驾驶员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安排驾驶员宿舍,甲方负责协调挖掘泥浆池的位置,及行走路线,水源,解决协调地方矛盾。调解费用由甲方负责。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立协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申请人:xxx 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 万元,工程设计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

  2、裁决被申请人按每日发生的违约金为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 为 元,违约金总额从逾期付款之日计至实际付款日。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 日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下称“原合同”,见证据2),约定: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承担 安置用房项目的工程设计。原合同对设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做出了规定,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原合同第8。7款还约定: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原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设计义务并将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交付予被申请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经相关主管部门及审查所审查合格,合同范本《工程设计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见证据3)

  年月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见证据7)。补充协议表明:由于规划调整,主管机关将 项目地块东面的用地划拨给被申请人,根据主管机关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被申请人的意见,对新增用地设计的同时,需对原项目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协议规定:

  1、设计取费:新增用地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费标准,需增补设计费万元;本次设计需对原一期设计作重大调整,调整的工作量占原设计工作量的 %,需增补设计费 万元;补充协议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总设计费合计万元;原合同仍按原约定履行。(见补充协议第一条)

  2、付款进度:补充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该协议总设计费的10%即万元作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复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即 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图提交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65%即 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5%即 万元。(见补充协议第三条)

  3、补充协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参照设计合同执行。(见补充协议第四条)

  补充协议签订前,申请人即已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进行补充协议所规定的改扩建设计工作,包括: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已完成、交付被申请人并已经主管部门批复通过(见证据4),开始了施工图设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对被申请人的委托设计内容、申请人已完成和应完成的.改扩建设计工作、设计收费以及双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的书面补充和确认。补充协议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完成了补充协议规定的施工图并交付予被申请人,该工程施工图亦经xxx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审查合格。(见证据6、证据8)

  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就申请人已完成的全部设计工作,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累计万元,为此,申请人于20xx年月 日开具了两张总额为 万元的设计费发票(见证据9)提交被申请人以催讨欠款。

  迄今为止,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讨,但被申请人并未依约支付全部到期应付的设计费及其相关逾期付款违约金(见证据10)。

  综上,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约、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应继续履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法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如所请。

  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设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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