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

时间:2022-04-02 12:02:53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

  (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建设工程合同2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 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五、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心合同管理,增强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经验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经验,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念与目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1.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

  2.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建设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甲方独立开发的位于_________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采购、施工、安装、维修)交由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_________小区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1 智能系统管道预埋;

  1.2 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3 可视对讲系统(带c卡门禁、带安防);

  1.4 住户室内安防系统;

  1.5 小区周边防范系统;

  1.6 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1.7 停车场安防系统。

  第二条 工程款(造价)

  2.1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每户的平均造价215;小区总户数。

  2.2 由于选用不同品牌、品种的设备导致造价不同,故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时,须提交两种以上不同品牌、品种的设备供甲方选择,以确定造价。但无论如何,甲、乙双方同意每户的平均造价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货币计算单位均为人民币),不高于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3 上述工程总造价的计算公式中“每户的平均造价”、“小区总户数”均指小区住宅户数,不包括商铺;

  2.4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_________建设进度,及时将小区的设计图纸、小区住宅总户数、智能化工程要求的资料提交给乙方。乙方收到资料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施工条件、费用明细。双方尽快确定选用设备的品牌、规格、工程总造价、验收标准、设计方案、施工条件等具体的施工内容,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2.5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个别项目需要调整而引起工程量之增减,双方确认后,在工程总造价中作相应调整,但该调整不得违反本条

  2.2款的约定。

  第三条 工程造价包含的费用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下列费用: 乙方为智能化工程购买的全部设备款、材料款、人工费用、乙方应支付的税金。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4.1 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完成小区管道线路工程后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双方确定的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4.2 智能化工程设备进场前,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4.3 智能化工程设备进场并经甲方及时确认设备符合约定的品牌、规格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4.4 智能化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4.5 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第五条 进场时间 甲方已完成_________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且封顶后____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第六条 工期 甲方向业主正式交楼前,乙方必须完成智能化系统的全部工作。但甲方须保证乙方工期不少于两个月。

  第七条 竣工及验收 智能化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使用说明书、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实际完工证明书”并在____日内与乙方一起组织验收。智能化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甲方已接收智能化工程。

  第八条 保修 智能化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内,乙方承担因设备不合规格及施工质量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或他人人为使用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第九条 甲方义务 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需履行下列义务:

  9.1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9.2 甲方提供c管道的预埋工作并保证乙方施工条件;

  9.3 甲方把所有施工安全守则或其他特殊的现场工作注意事项告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义务 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需履行下列义务:

  10.1 乙方保证智能化工程所使用的全部设备、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0.2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接受甲方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10.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乙方员工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10.4 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培训、指导。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1.1 甲方完成_________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封顶时,甲方仍未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小区的设计图纸、小区住宅总户数、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资料,或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均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合1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花费的'任何费用;

  11.2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甲方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达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花费的任何费用;

  11.3 甲方不按时与乙方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即甲方已完全接收智能化工程。且乙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_________小区的设计图纸、小区住宅总户数、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资料,未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或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2.2 乙方逾期完成智能化工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 逾期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2.3 如甲方为乙方垫付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应自甲方垫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否则,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三条 工地代表 双方工地代表以互换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内容为准,工地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即视为甲、乙方的真实意思。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时,不视为违约,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适当延长。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第十六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4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

  1、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

  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现场签证。

  (8)物价变化。

  (9)暂做价。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施工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合同价

  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趣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如有凝问,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发(承)包人在收到合同调价款调增(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发)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已被发(承)包人认可。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在收到发(承)包人的协商意见后14天内即不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发(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已被承(了)包人认可。

  (4)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内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履约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二、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

  订前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成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因承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

  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告发包人批准后,调整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顾计价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工程量偏差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收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出现的量差。

  (1)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划等号亘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六、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记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于执行。

  (2)采用记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目变更的实施过程事,按合同约定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提飞鱼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现场所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于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被发包人认可。

  (4)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承包人京戏按照现场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会价款。已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5)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已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5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控制

  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随着科技创新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地被应用到建筑领域,使得现代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功能高且多样化。参加建设的单位及专业也越来越多,而且工期要求越来越短。还有不可摆脱的自然环境,现场条件及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1、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乙方采购运进场地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的标准,甲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乙方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1.2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类似情况在当前合同中并不少见,有的合同中只规定了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但没有规定出具体范围和违约(没有按时提供)的处罚条款。

  1.3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

  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199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199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基础工程因地下室面积大,正赶上雨季施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度缓慢。当乙方想起应提出索赔延期时,因合同签定的条款对乙方十分不利而致使索赔无力,乙方只好自费赶工,避免拖期受罚。

  2、签定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乙方都愿意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承包工程的乙方来说,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的评价:

  (1)合同的条款、内容要完整、全面。对自己比较有利或比较优惠的条款都已

  明确表达,不会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较高,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施工应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苛刻一方的单方面约束条款。

  (4)合同内容条理清楚,责权分明,前后一致,概念准确,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甲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乙方承担的责任等。

  但由于合同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许多对自己单方面的意愿在合同谈判中并非都能够实现。所以要签定一个有利合同,必须从制定投标报价、深入了解工程情况开始,尽可能掌握签定合同的主动权。安排精明强悍有经验的合同人员进行具体谈判,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的不利因素。采取对特殊问题单独谈判的方法,逐步达到签定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3、处理合同风险的对策

  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不可能绝对的完美和均衡。有利合同的签定,不可能完全杜绝风险的发生。合同一经签定,即使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条文也是不可能单方面进行修改。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中,首先是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采取技术上、经济上和管理上的措施,尽可能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

  3.1采取组织措施

  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派一名得力的项目负责人,配备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组建精明强干的项目管理班子。对风险较大的某一项工程,应成立专门的指挥管理组织,配调经验丰富的专家组织攻关。

  3.2采取技术措施

  对工程设计变更及费用调整较大的合同款应采取技术措施为主的对策。如设计变更较多且费用调整受限制的工程,应召集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分析可能变更的各种问题,提出甲方能够接受的,且乙方便于施工、费用少调或不调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减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补偿的'变更,或提出合理建议后甲方能主动提出修改设计,使问题脱离对乙方有风险的合同条款限制。

  方便于施工、费用少调或不调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减少乙方增加施工成本而得不到补偿的变更,或提出合理建议后甲方能主动提出修改设计,使问题脱离对乙方有风险的合同条款限制。

  3.3采取经济措施

  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相应的采取经济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在工程中常见的情况有:在雨季施工前抢施地下室及基础工程;在冬季施工前抢施结构及湿作业工程;在竣工交用前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所有采取的这些抢施工程无非是增加了机械设备,增加施工及管理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或加班费用。但这些支出使乙方保证了施工进度,保持了信誉,避免了风险。从经济观点上说,所采取的经济措施费用比承担风险实际损失要合算得多。

  3.4加强索赔管理

  在工程施工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是施工单位广泛采用的风险对策。认真分析合同,详细划清双方责任,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详细过程,寻找索赔机会,通过索赔和反索赔提高合同总价。争取总价的调整,达到风险损失补偿的目的。

  3.5组建联合体,共担风险

  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由于专业技术、工程经验和处理工程风险能力的不同,乙方应注意发挥自己的长处,避免自己的弱项,与其他专业工程单位组建联合体,共同分担风险。由于专业公司具有各种情况下的施工经验,都具有较强的处理合同风险的能力。

  3.6争取对风险化解机会

  合同中必然存在的风险条款是合同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认真执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合作满意时,双方都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情况下,不甚计较个别条款的严格程度。乙方有时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一些隐含风险的条款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形成资料。使一些本来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得到化解,使风险分担比较合理。

  3.7当履约比毁约损失更大时,果断毁约

  这是极少见的特殊情况,但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当采取欺骗手段签定合同时往往受骗一方只有当合同实施到一定程度时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这时应认真分析履行合同的后果,确定是否有继续履行的必要。当履行后的损失远大于毁约的损失时,应果断毁约。

  采取上述措施的效果取决于每一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某一风险可以同时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但关键问题是管理人员的实际工程管理经验和对合同风险分析能力及应变能力。

  4、风险跟踪,实行动态管理

  找出合同中的风险条款,确定了相应的对策,并不意味着风险问题的解决。在工程合同实施错综复杂的变化中,只有进行风险跟踪,才能更好的解决合同风险问题。风险跟踪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进行风险跟踪,可以及时掌握风险发生、发展的各种情况。当发现与事先预料有较大出入时,可及早采取新的对策,调整工程安排,以控制风险的发展。

  2.进行风险跟踪,及时对风险损失情况及采取的对策效果进行评价。对风险发展趋势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采取果断措施。

  3.在合同风险跟踪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新的索赔机会,为反索赔作准备工作。

  4.进行风险跟踪,可以积累大量的防止或减少风险的实际资料,为制定新的风险对策,签定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提供宝贵的经验。

  篇二:施工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

  1.施工合同风险主要因素预测、分析

  一是设备采购风险。本合同是该公司历史上第一次承揽设备采购,设备价款约6.4亿元,且业主提出1万元以上的设备由其选定。

  二是与民营企业合作的风险。20xx年,该公司承揽一民营企业家投资的××电厂,至今欠工程款数百万、质保金数百万。本工程项目同样是由一民营企业家投资。

  三是合同法律风险。本工程目前还未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四是总价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风险评价及建议

  在专业人员进行的合同风险预测、分析的基础上,该公司组织业内数名专家进行了风险评价,专家组给出了将设备采购调整出合同内容的建议,理由如下:一是在目前社会物价上涨的背景下,将设备采购放入施工合同对该公司来说是弊大于利,即风险与预期利润不对称;

  二是该公司无设备采购承包的经历,在目前社会下进行设备采购业务的拓展,风险较大;

  三是对于建安工程总承包的风险,该公司有丰富的应对经验。

  该公司决策层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后,采纳了专家组建议,随即组织专业人员与业主进行合同内容变更的谈判。

  3.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1)通货膨胀及物价上涨、价格调整带来的价格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是经常波动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调价条款太笼统,其中包含的因素不全或不能完全反映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等,必然给承包方带来价格风险。

  (2)业主的资信风险。当前经济条件下,业主的.素质参差不齐,如果承包方对业主资信考察不足,盲目签订施工合同,就会造成由于业主资金不足、支付能力差,而以各种形式拖欠工程款的情形。

  (3)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承包方为了生存不得不与业主签订“黑白合同”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实质上这种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4)其他还有合同条款不严谨、分包风险、合同履行风险等等。

  4.施工合同风险的评价

  对于施工合同风险的评价,应当贯穿于合同谈判的始终,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及时分析合同风险因素及风险大小,从而采取对策,消除或降低合同风险。对于有以下因素的合同尤其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1)工程规模大,施工周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承包方在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的情况下,或在合同中的工程变更赔偿条款对承包方很不利的情况下,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业主将编制标书时间压缩得很短,使承包方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为外文,或采用施工单位不熟悉的合同条件等。

  (4)工程环境不确定因素多,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5)业主以往的信誉欠佳,有拖欠工程款的记录。

  5.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基本措施

  树立风险意识,积极慎重参与工程投标,是合同风险防范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建议承包方在以下几个方面控制:

  6.风险控制

  一是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这是控制风险的首要环节。作为一个诚信的施工企业,宁可少承包工程也不盲目签订超过企业承受能力的风险合同。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承包方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合理可行的奖罚制度,做到奖罚严明。在合同履行中,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手续齐全、记录清楚,防止造成因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三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体系。网络体系应包括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6.1重视风险转移

  一是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的方法。二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进行工程保险和担保。

  三是将分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四是与其他承包商组建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

  合理回避风险

  在承揽工程、合同签订前对工程风险进行合理分析,对于风险大的工程应及早放弃、予以回避。在合同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明显亏损,特别是企业难以承受的亏损,应根据合同规定,主动中止合同,避免承担更大的风险。

  回避风险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因为回避风险在避免损失的同时也失去了获利的机会,同时对企业的信誉也会造成损失,应慎重使用。

  6.2敢于利用风险

  风险利用是指把风险转为机遇,利用风险来盈利。

  在工程承包中,风险与利润总是并存的,回避所有的风险,则使企业失去了发展的机遇。在相同风险的条款下,只有敢于正视风险,迎接挑战,及时抓住一切机会,才能获得更多的利益,企业才能生存、发展。在工程管理中,可利用的风险因素存在于政治、经济,提高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

  在加强合同风险分析、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同时,最根本的还是应强化企业的管理,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从而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规避合同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空间。 7 结 语

  合同风险分析、防范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是与各方面的外部环境、内部实际的具体情况相联系的,我们只有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依靠科学的管理水平,集众之所长,避自之所短,才能合理转移风险、敢于利用风险。

  篇三:工程合同风险分配注意事项

  1.工程合同风险分配的重要性

  业主起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确定合同类型,对风险的分配起主导作用,有更大的 主动权和责任。业主不能随心所欲地不顾主客观条件,任意在合同中增加对承包商的单方 面约束性条款和对自己的免责条款,把风险全部推给对方,一定要理性分配风险。否则可能产生如下后果。

  ( 1 )如果业主不承担风险,他也缺乏工程控制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工程也不能顺利 进行。

  ( 2 )如果合同不平等,承包商没有合理利润,不可预见的风险太大,则会对工程缺乏 信心和履约积极性。如果风险事件发生,不可预见风险费用不足以弥补承包商的损失,他 通常会采取其他各种办法弥补损失或减少开支。例如偷工减料、减少工作量、降低材料设 备和施工质量标准以降低成本,甚至放慢施工速度,或停工等,最终影响工程的整体效益。 ( 3 )如果合同所定义的风险没有发生,则业主多支付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取得了超额利润。

  合理地分配风险的好处是:

  ( 1 )业主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报价,承包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较少;

  ( 2 )减少合同的不确定性,承包商可以准确地计划和安排工程施工;

  ( 3 )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合同双方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 4 )整个工程的产出效益可能会更好。

  2.工程风险分配的`原则

  合同风险应该按照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 1 )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尽可能做到:

  1 )谁能最有效地(有能力和经验)预测、防止和控制风险,或能有效地降低风险损 失,或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方面,则应由他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2 )承担者控制相关风险是经济的,即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来承担风险损失,同时他管 理风险的成本、自我防范和市场保险费用最低,同时又是有效、方便、可行的; 3 )通过风险分配,加强责任,发挥双方管理和技术革新的积极性等。

  ( 2 )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体现在:

  1 )承包商提供的工程(或服务)与业主支付的价格之间应体现公平,这种公平通常 以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

  2 )风险责任与权利之间应平衡;

  3 )风险责任与机会对等,即风险承担者同时应能享有风险控制获得的收益和机会 收益;

  4 )承担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即给风险承担者以风险预测、计划、控制的条件和可 能性。

  ( 3 )符合现代工程管理理念。

  ( 4 )符合工程惯例,即符合通常的工程处理方法。

  篇四:浅谈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也是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妥善解决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工程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合同分析 合同履行

  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法律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内容完善、履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防止财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其中工程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重要环节分析我国法律要求,任何一项工程须有合同约束,即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主要有四个重要环节: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全过程跟踪、合同运行质量分析、科学的档案管理。注重合同的过程管理既是为防范企业自身风险,也是对工程进度、成本与质量的跟踪落实。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也必将能够引进更多的工程施工企业,扩大承包商的选择范围,真正做到择优选商,扩大竞争,降低经营成本,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1.规范合同的签订行为,保证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是西方的一句谚语。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工程建设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合同签订不规范,将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风险隐患,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签订合同时,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并选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填写合同文本时还要注意下列事项:按照符合合同目的实现的要求填写,不出现缺项、落项;合同条款要条理清晰,语言准确,涉及企业利益方面的条款要认真核对;在合同签订时要避免在需有权人签字处出现代签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

  2.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干扰可能来自业主方、设计方或合同本身的缺陷等,导致合同内容需不断补充,即“合同变更”。如果能够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中的偏差,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就能降低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特别是当因合同变更造成停工、返工、窝工时,要注意收集整理证据,以便索赔时有据可查。

  对合同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必须强化履约意识。要约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即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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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运行质量分析

  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到随时查阅合同,加之合同条款繁多,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增加了企业对合同内容理解和掌握的难度,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和分解就显得极为重要。分析就是关注合同履行中的重点部分,评估工程建设各项活动的法律后果,并将措施和要求分解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工程施工的全程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4.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

  与其他合同相比,工程合同的资料复杂繁多,但部分组成相对固定,且有自成一体的解释顺序,若企业有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档案管理系统,则可快速便捷地查询合同资料;相反,如果管理失范、混乱将导致查询无从下手或效率低下。所以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各种合同资料进行及时全面的收集整理,快速进入档案系统,包括合同相关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设计变更、来往信函、设计方的索赔报告及其他意见等。 在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签订、履行跟踪、运行分析、资料归档四个环节中,以合同签订为重点,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化解经营风险;以履行跟踪与运行分析为切入点,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合同归档管理为信息化建设的要点,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

  二、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1.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通常是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招投标文件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招投标文件的作用往往流于形式,使得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脱节,无法及时掌握施工进度的有关情况,许多签证及变更手续没有经过有效确认。同时还存在招投标文件中部分重要内容没有转到施工合同中,合同条款本身有缺陷,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时,解释不清,推卸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

  2.合同变更事项多、随意性大。工程范围扩大、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设计失误、设计文件交付延迟、工期改变(包括推迟开工和提前或延迟竣工)、材料代用、设备材料供应延误等事项导致合同变更,且随意性大。

  3.履行迟延问题严重。一是设计图纸未及时下达,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交叉施工,互相牵制相互影响工期。二是基本建设过热,劳动力组织难度大,工人技术水平跟不上发展要求。目前,民工荒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可能会因劳动力不足而延误工期。三是施工方承担项目过多,施工组织不到位,劳动力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工期。

  4.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文本分发管理不规范,发放记录不准确,合同文本及资料丢失,无法掌握准确的合同履行要求。

  三、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工程交底不清,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准备不足,施工组织不科学,施工企业能力不足,自然环境影响。

  2.经济方面的风险。一是对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合同条款以及成本因素分析、研究不足,造成价格波动大。二是对国家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以及物资市场价格变化给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分析、研究不足,给施工带来一定影响。

  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表述不完整,缺少担保、索赔、保险、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等关键性条款;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或分包合同有漏洞,分包商违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发出错误指令;施工企业不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指挥错误等。

  4.违法违规的风险。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 建立规范化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是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纽带,科学有序地组织工程建设,其他相关环节紧密配合,分步把关。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体系是影响合同管理作用与效能的决定性因素。工程管理单位对合同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是管理体系的核心,反映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由工程管理单位详细掌握涉及到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合同变更的前因后果,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其统一解释、协调,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规范合同签订,强化风险意识,划清风险界面,保障双方利益。将合同谈判与合同文本签订紧密结合,把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转化为合同的条款。合同双方应强化合同风险意识,比如,固定总价合同并非承诺对价格绝对不作调整,施工企业依经验和驾驭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担了一定风险后,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在业主与自己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建设单位应适当接受。当然这需要施工方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预先就允许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明确约定。从根本上来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应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物资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此类工程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会很低,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由此而引发争议概率小,符合双方的利益。

  3.加强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因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其中有业主方的原因,也有施工企业的原因。作为工程管理单位应该加强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报告,对各工程施工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归纳、整理。对于有关工期及设计变更的情况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动态。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要求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4.开展合同运行分析。对合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记录,搭建工程管理与合同管理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使其相互间能更及时地发现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也为合同履行评价及对施工企业评价提供详实依据。

  5.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包方负有协调和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对分包的工程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明确、具体地纳入相应条款。6.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合同清单台账,由其实行分发管理,由合同管理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当前建筑市场是发包方的市场,建筑公司作为承包方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而建筑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受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的'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各种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也正是由于客观存在和不确定性,施工公司要加强合同管理、增强风险意识。为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是预防和规避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

  (1)依法签订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施工公司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2)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投标报价时,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使报价准确合理,要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昧压低标价,造成亏损风险。

  (3)签订合同的可行性。承、发包双方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考试大一级建造师/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对于承担风险过多、于己不利的合同宁可不签。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可再进行实质性谈判。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词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互相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备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等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以内,在合同约定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考试大一级建造师/。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 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 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2.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是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手段。

  (1)研究合同预测工程风险。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切实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进行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

  (2)明确项目管理目标。在开工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实现。

  (3)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现场施工管理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组建/考试大一级建造师/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严格控制,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避免因工期延误、质量问题、人员、材料、设备的浪费带来的风险。

  (4)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教育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建立严格的奖惩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由于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因素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重大法律风险。

  (5)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发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而使承包方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

  失和影响了工期的,承包方就要依法索赔。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方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索赔证据有:会议纪要、施工日志、工程照片、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气象资料、造价指数等等,注意和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及时合理地提出索赔,是使工程法律风险合理合法转移的有效措施。

  (6)注意索赔方法和策略。索赔方法以单项索赔为主,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补偿。当索赔事件发生后,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索赔,保证索赔事件的真实,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索赔事件是由于对方责任引起的。如遇突发性索赔事件,要强调即使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也难以预见,并且要指出在事件发生后承包方为减少损失,已采取了最有力措施,用证据和事实促使索赔成功。

  篇五:浅析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内容提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也是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等一系列活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必须妥善解决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工程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合同分析 合同履行

  企业合同管理既是一种为了取得经营效益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法律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内容完善、履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防止财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其中工程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重要环节分析

  我国法律要求,任何一项工程须有合同约束,即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以约束双方的行为,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主要有四个重要环节: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全过程跟踪、合同运行质量分析、科学的档案管理。注重合同的过程管理既是为防范企业自身风险,也是对工程进度、成本与质量的跟踪落实。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也必将能够引进更多的工程施工企业,扩大承包商的选择范围,真正做到择优选商,扩大竞争,降低经营成本,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1.规范合同的签订行为,保证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是西方的一句谚语。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要求,工程建设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合同签订不规范,将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风险隐患,会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签订合同时,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并选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填写合同文本时还要注意下列事项:按照符合合同目的实现的要求填写,不出现缺项、落项;合同条款要条理清晰,语言准确,涉及企业利益方面的条款要认真核对;在合同签订时要避免在需有权人签字处出现代签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合同签订的有效性。

  2.对合同履行进行跟踪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干扰可能来自业主方、设计方或合同本身的缺陷等,导致合同内容需不断补充,即“合同变更”。如果能够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中的偏差,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就能降低发生合同纠纷的几率。特别是当因合同变更造成停工、返工、窝工时,要注意收集整理证据,以便索赔时有据可查。

  对合同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必须强化履约意识。要约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即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3.合同运行质量分析

  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到随时查阅合同,加之合同条款繁多,条款之间的联系复杂,增加了企业对合同内容理解和掌握的难度,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和分解就显得极为重要。分析就是关注合同履行中的重点部分,评估工程建设各项活动的法律后果,并将措施和要求分解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工程施工的全程能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4.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

  与其他合同相比,工程合同的资料复杂繁多,但部分组成相对固定,且有自成一体的解释顺序,若企业有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档案管理系统,则可快速便捷地查询合同资料;相反,如果管理失范、混乱将导致查询无从下手或效率低下。所以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各种合同资料进行及时全面的收集整理,快速进入档案系统,包括合同相关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设计变更、来往信函、设计方的索赔报告及其他意见等。

  在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签订、履行跟踪、运行分析、资料归档四个环节中,以合同签订为重点,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化解经营风险;以履行跟踪与运行分析为切入点,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以合同归档管理为信息化建设的要点,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

  二、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1.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通常是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招投标文件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招投标文件的作用往往流于形式,使得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的脱节,无法及时掌握施工进度的有关情况,许多签证及变更手续没有经过有效确认。同时还存在招投标文件中部分重要内容没有转到施工合同中,合同条款本身有缺陷,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时,解释不清,推卸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

  2.合同变更事项多、随意性大。工程范围扩大、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设计失误、设计文件交付延迟、工期改变(包括推迟开工和提前或延迟竣工)、材料代用、设备材料供应延误等事项导致合同变更,且随意性大。

  3.履行迟延问题严重。一是设计图纸未及时下达,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交叉施工,互相牵制相互影响工期。二是基本建设过热,劳动力组织难度大,工人技术水平跟不上发展要求。目前,民工荒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可能会因劳动力不足而延误工期。三是施工方承担项目过多,施工组织不到位,劳动力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工期。

  4.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文本分发管理不规范,发放记录不准确,合同文本及资料丢失,无法掌握准确的合同履行要求。

  三、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工程交底不清,工程设计不规范,施工准备不足,施工组织不科学,施工企业能力不足,自然环境影响。

  2.经济方面的风险。一是对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合同条款以及成本因素分析、研究不足,造成价格波动大。二是对国家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以及物资市场价格变化给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分析、研究不足,给施工带来一定影响。

  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合同条款表述不完整,缺少担保、索赔、保险、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性条款;由于选择分包商不当或分包合同有漏洞,分包商违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发出错误指令;施工企

  业不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指挥错误等。

  4.违法违规的风险。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1. 建立规范化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是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纽带,科学有序地组织工程建设,其他相关环节紧密配合,分步把关。多层次、全方位的组织体系是影响合同管理作用与效能的决定性因素。工程管理单位对合同的来龙去脉最为清楚,是管理体系的'核心,反映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由工程管理单位详细掌握涉及到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合同变更的前因后果,一旦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其统一解释、协调,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规范合同签订,强化风险意识,划清风险界面,保障双方利益。将合同谈判与合同文本签订紧密结合,把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转化为合同的条款。合同双方应强化合同风险意识,比如,固定总价合同并非承诺对价格绝对不作调整,施工企业依经验和驾驭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担了一定风险后,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在业主与自己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建设单位应适当接受。当然这需要施工方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预先就允许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明确约定。从根本上来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应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物资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此类工程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会很低,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由此而引发争议概率小,符合双方的利益。

  3.加强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因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其中有业主方的原因,也有施工企业的原因。作为工程管理单位应该加强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报告,对各工程施工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归纳、整理。对于有关工期及设计变更的情况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动态。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这就要求在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4.开展合同运行分析。对合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记录,搭建工程管理与合同管理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使其相互间能更及时地发现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也为合同履行评价及对施工企业评价提供详实依据。

  5.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包方负有协调和管理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对分包的工程要严格管理,督促分包商认真履行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明确、具体地纳入相应条款。

  6.工程管理单位建立合同清单台账,由其实行分发管理,由合同管理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篇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

  任何一个企业从设立、存续、发展一直到解散,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也是如此伴随着企业存续的每个阶段。

  然而,我们在向企业提供诉讼、仲裁法律服务时,深深地感受到绝大多数企业很少在防范法律风险上下功夫,通常将律师、法律顾问当成消防员(代理打官司),要求他们完成“灭火”工作;而对于企业设立、合同签订、变更、履行以及解除、投融资、购并、员工聘用、解聘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重要经营环节,不能主动邀请律师提前介入,结果出现这里刚“灭完火”,那边又“着了火”。如此一来,企业把精力不是放在经营和健康发展上,而是放在 疲于应对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上。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于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法律风险常常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劳动用工、劳务分包等各个方面。而贯穿在项目经理部承包经营活动始终的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确定的。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货交易,其远期交割的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 本部分包括三个问题: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不稳定性、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而决定的。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类:发包人(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本身涉及工程技术、工程承包价在履行中是赢利还是亏损、索赔和保险等方面的风险。

  1.发包人(业主)的资信风险:主要是指发包人能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发包人项目手续的合法性、业主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发包人是否是项目的真正业主以及发包人既往履约情况等等。

  2.外界环境的风险:实际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客观风险,包括天灾人祸以及市场波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变化等。如钢材、商品混凝土、沥青等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政府、国家政策和法律发生变化等影响项目顺利实施。这些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例如FIDIC条款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的,承包商得不到补偿。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等,因此,这类风险可归类为工程变更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时效风险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承包人

  行使工程款优先权设置了一定限制的条件:(1)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2)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3.工程技术、经济索赔等方面的风险:

  主要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本身而产生的风险,如工程技术变更引发的工程量的变化,业主违约导致的经济索赔等。上述风险,业主常常会利用其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主要表现有: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衡的责权利条款,合同内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条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条款,缺少对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或发出错误指令的制约条款等。

  (二)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从建设施工合同形成、履行过程来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三个方面:(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资格;(2)通过合同谈判进行正式签约;

  (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作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请教法律专业人士,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条件。

  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发包人(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的境地十分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规避风险。

  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在取得建设工程合同资格后,施工企业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

  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利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

  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在这个阶段可以要求具有建筑专业知识的律师参与,共同把好签约关。

  3.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只是双方合作的开始,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目的的实现,最终要通过合同履行来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合同解除甚至终止等情况。

  作为施工企业,如果说在合同签订时是被动的,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将变成主动。作为业主、发包人总是希望承包人能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因此,这时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合同履行中涉及权利义务变化的证据要积极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赔、签证资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权利最大化。这也是建设行业的低中标、

  篇七: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摘 要: 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合同,是工程建设实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建设市场的主体之间都是通过合同构建的相互权利关系,施工合同对建设单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导致施工管理效果不佳。本文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理风险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探讨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理风险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合同风险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逐渐增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促使建设市场的飞速发展。在建设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开展施工建设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是科学施工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必要手段。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合同的主观性风险

  合同主观方面的风险,指的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且通过人文干预能够起到控制风险作用的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发包人或业主。包括发包人或业主能否按照合约履行自身的义务,是否是真正的项目业主等,同时考虑其能否按照合约支付工程款项、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合法、是否会结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发包人和业主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履行合同,如业主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难以进行正常的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建设材料也难以到位,进而影响施工的开展,这些潜在的不确定性均会给施工合同带来很大风险。除此之外,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常常在合同拟定中很多苛刻的条款,而承包商为争取项目,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合约条件。有些承包商仅考虑工期和价格,而忽视了其他条款,如保险、索赔、风险担保、经济损失赔偿等条款,签订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处于这类不平等的合同条约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风险。

  2.合同的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与主观性风险刚好相反,客观风险指的是难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

  制,且风险无法确定的一种风险。如市场波动(例如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因素,且无法或难以进行防范,只能面对风险。客观性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型的风险,但在具体的施工合同中,不能仅依靠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对。

  三.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策略

  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环节比较多且较为复杂,如需进行合同洽谈、草拟、签订、交底、分解责任、跟踪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设单位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首先,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个环节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制度和批准制度、每日报送制度等。强化责任分解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小组、个人,明确其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交底制度,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作小组、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主要是向其说明和解释合同内的主要内容。强化进度款审查和批准制度则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和批准步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严格遵循这一机制进行进度款的审核。每日报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让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总结工程信息并上报合同管理处。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为实现统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鉴定基础。

  2.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首先是配备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管理业务,进行系统的控制和管理,做好合同管理人才的配备和组织保证,是抓好合同管理的重点。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只有合同管理人员增强其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系统性,才能真正做好合同管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其次是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 ,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

  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3.合同赔偿管理,保证合同签订双方合理的经济利益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因合同文件对施工期间发包人提供条件不到位而造成的.补偿问题没有约定补偿方法,或补偿细致不完善造成的双方补偿纠纷问题,为促进补偿纠纷问题的处理以及控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工程筹建单位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保证合同签订双方合理的经济利益。具体做法如下:

  a.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补偿问题,应对国家、地方、行业等关于调差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系统分析出人、材、机的权重,参照主标调差条款对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b.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补偿数量的确定问题,应对施工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并结合招投标文件进行对比分析,从补偿的概念和法律释义人手,详细分析补偿主体的构成要素,在明确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指标分解体系和具体的计算方法,确定补偿数量。

  c.对于补偿问题的处理应高度把握主动控制、及时处理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补偿问题,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处理,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同时,避免将所有补偿问题拖延至后期的综合处理,这样往往牵涉利息、利润补偿、工程结算等一些问题,导致合同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复杂化,大大增加了协调处理的难度,因此必须及时处理索赔。

  4.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

  由于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很好地反映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大帮助。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员应收集、整理、保存、登记相关建设工程的合同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号、装订及归档等工作,使建设工程的合同资料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与此同时,比较分析建设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四.结束语

  施工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具有重要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通过多种手段防范风险的发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理管理工作、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等,以切实保证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

  篇八: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风险

  所谓风险,就其字面而言,是指“遭遇危险,受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或机会”。对工程项目来说,风险是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所承担的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除规定为业主的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其中,在不同阶段所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可以将这些风险主要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合同条款,但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必须遵守。在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涉及到公共利益,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对国家法律缺乏了解,就可能导致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承受合同无效带来的后果,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大都与签订合同时条款把关不严有关。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是必要的,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使我们不能完全有效地管理劳务队伍,使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其他的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尤其针对本工程特殊情况的约定不明,如工程款的结算方法、工程款支付的条件、验收的标准、结算的程序、期限等,容易导致对工程难以顺利进行,引发争议;有些条款甚至容易产生歧义,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二类,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合同履行阶段更是存在着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包括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对工程工期的影响,施工变更、现场洽商等是否及时进行签证确认,工期延误的处理,合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工程停工、窝工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损失计算,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及付款时间、方式,业主、建设单位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工程款结算的程序,工程保修款的支付期限,双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变更洽商记录等关系工程决算的资料是否收集齐全并妥善保管等等。

  施工企业的风险是必须面对的,我们虽然不能左右各种风险带给我们的潜在危险,但是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来避免和化解风险,运用法律手段,减少纠纷,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一,施工企业要加强法制观念,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用法律的武器来避免风险。一个法治社会,一切市场行为都要由法律来进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离不开法制的轨道。施工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依法经营,要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举办经常性的法律学习活动,领导、决策层要带头学,经营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全体员工要普遍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要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大家施工能力和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你也许就赢在法律知识上。

  第二,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配备专职法律服务人员,条件具备的,还应当成立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之多,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是很难顺利解决的。现在许多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但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和施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性,如果将所有企业法律事务一揽子交给外部律师,一则费用过高,二则由于顾问律师的时间、精力和专业的问题,法律事务的处理质量不一定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因此,并非任何法律事务都适于由聘请律师来完成。随着企业规模

  的扩大,应该建立法律事务处理机构,配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专门负责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工作,比如合同审核、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初步保护措施等。

  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首先最重要的任务是协助企业领导人让企业的组织和行为遵守法律的规定,实现依法经营管理,它也是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本部门直接的管理活动,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对商标、专利和商业秘密的管理等等,约束和规范企业的行为;二是通过间接的管理手段,如参加、参与、建议、咨询等方式,促使企业领导人和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管理活动,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应该建立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系统化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由总法律顾问领导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总法律顾问应相当于企业副总裁级别,以便于有效地调动资源实施管理,使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完全融入企业管理流程之中。

  第三,建立一套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的洽谈,到合同的审批,合同的签订、履行,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从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合同的归终管理部门,更有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度网络,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统一起来管理。同时还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第四,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施工企业必须抽调工程技术、法律、造价、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组成高效的谈判班子,才能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以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第五,将合同的洽谈、审核、审批权利分开,分别把关,降低合同风险。对各级被授权谈判签约人员,授权权限一定要明确,不允许超越权限。从合同洽谈开始,就要进行风险管理。经营人员或谈判班子经过合同谈判,合同内容基本确定后,在合同签订前,应将合同文本送至企业相关部门,主要是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条款的审核,以防止存在合同陷井,避免风险;经过审核通过的合同,再送至决策人,进行审批;经过审批之后,方可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更所签订的补充协议等,应该同样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

  第六,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依法积极维权。合同签订以后,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洽谈中发现的对施工企业有利和不利的条款统统向施工管理人员交代清楚,使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注意,对我们有利的要积极索赔,争取高收益,对己不利的要尽力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期限履行合同。

  工程项目部最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这些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以后上岗,要配合项目部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索赔等有关事项及时整理资料要求签证;负责收集整理与业主单位的签证,在业主等单位无理拒签有关材料时要及时固定证据;根据合同的约定对相对方的来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负责各方之间往来函件的签收和送达;在业主单位等违约时及时发函督促其履约并同时固定证据等。

  第七,要及时维权。施工企业权利受侵害后,应当及时维权,不能听信某些业主的花言巧语,丧失最佳索赔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业主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施工企业无法施工的,施工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停工,在业主单位纠正违约行为后再行施工;

  有些工程项目经过竣工验收后,业主方应付的工程款如果未付足,我们完全可以要求业主方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之后,再向其交付工程;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工程竣工交付之后的六个月内,施工企业享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这一权利甚至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作为施工企业,一定要用好用足这一权利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建筑企业发展的现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风险控制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并完成,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未来。只有从源头防范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过程中控制施工风险,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能实现企业的目标。

建设工程合同6

  委托人: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地 点:规 模:招标规模: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以及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甲方索贿人承担。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廉洁协议是工程承发包中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办部门一份,监察部门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

  甲方:

  主管领导: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经办部门: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工程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监察部门:广州市越秀公园政工科

  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工程合同8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建设工程合同9

  1.信息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绘制信息处理流程图 B.确定信息管理的任务

  C.信息处理平台的建立与运行维护 D.确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某高层办公楼工程项目,由甲公前进行施工总承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由甲公司自行承担,桩基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经业主同意由甲公司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小张是甲公司总承包项目部唯一的专职档案管理员,小张的主要工作职责应该是()。

  A.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信息

  B.只要将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建设单位

  C.收集、汇总本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立卷后及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

  D.收集、整理本项目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及时向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移交

  3.某施工承包工程,承包人于20xx年5月10日送交验收报告,发包人组织验收后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于20xx年7月10日再次送工程交验收报告,发包人于20xx年7月20日组织验收, 20xx年7月30日给予认可。则该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

  A.20xx年5月10日 B.20xx年7月10日

  C.20xx年7月20日 D.20xx年7月30日

  4.劳务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应()。

  A.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

  B.协调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C.自行准备有关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D.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所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某业主拟建一栋砖混结构的宿舍楼,建设工期8个月,施工图等资料齐全,采用()计价方式合适

  A.固定单价合同 B.变动单价合同

  C.总价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6.单价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不存在()风险。

  A.工程量 B.价格

  C.设计错误 D.环境变化

  7.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没有()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工程变更。

  A.发包人 B.设计人

  C.监理人 D.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8.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的索赔。

  A.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 B.在合同工作接收证书颁发后

  C.在竣工付款证书接收前 D.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9.施工中当前一专业工程对后续专业工程施工质量产生影响时,应该填写()。

  A.施工试验记录 B.交接检查记录

  C.质量评估记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下列关于归档施工文件的说法,不符合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的是()。

  A.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B.归档文件可以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C.竣工图可以利用施工图改绘

  D.工程文件使用碳素墨水书写

  答案: 1C 2C 3B 4D 5C 6A7C 8B 9B 10B

建设工程合同10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年_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_____年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代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下列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条款以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借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11

  甲方:(建筑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厂房A—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15160.6㎡;

  (2)厂房B—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8851.82㎡;

  (3)旧宿舍在原有楼层上加二层;

  暂定厂房A、B,宿舍加层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5000㎡,合总价2100万,(每平方米以850元计价,如与报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工程完成建筑层水平面积大于25000㎡的面积按每平方米850元计价。

  工程名称:东莞市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厂房A、B、宿舍加层(不包括原有宿舍装修)

  工程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西旺工业区佳达工业园

  开工期限:自开工日起300个晴天,不包括节假日,工程在期限内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个月不奖不罚。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厂房A、B、宿舍加层,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后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万到乙方账户,余款500万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给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邓康强,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凤岗支行,账号:6230388888000009099

  2、1600万工程款在开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订购钢材费用360万元、商品混凝土费用200万元(开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费用100万元。开工后完工前按照进度支付宿舍建筑费用85万元、门窗工程费用100万元(分两期,其中窗框工程50万元,窗肉工程50万)、外墙装饰工程费用50万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资65万元。剩余工程款640万元按照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按进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厂房A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80万元,厂房B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48万元)

  第三条建筑材料标准:

  1、厂房A、B内地台浇捣C20混凝土10CM厚。

  2、厂房A、B首层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楼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刚砂。

  3、宿舍加层楼面水泥砂浆铺贴500X500陶瓷地砖。

  4、卫生间楼地面水泥砂浆铺贴陶瓷防滑地砖。

  5、厂房A、B楼梯休息台平面及楼梯踏步级水泥沙浆,铺贴每平方米100元以内的大理石决料。

  6、厂房A、B、宿舍加层楼地面的踢脚线用600X600的地板砖割成5块,120MM长条砖粘贴。

  7、厂房A、B卫生间墙面用250X400每块约1.5元的瓷片粘贴2.2M高,加层宿舍卫生间粘贴至板底。

  8、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内墙抹灰找平压干刮腻子。

  9、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天柵底梁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腻子。

  10、厂房A、B、宿舍加层外墙水泥沙浆抹底灰,面粘贴每平方米16元的`纸皮砖。

  11、厂房A、B楼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锈钢材料制安。

  12、厂房卫生间门用铝材料制安。

  13、铝窗用雄业牌白铝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层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铺贴。

  第四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天然基础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10万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础设施费,建筑监督部门放线费由甲方支付。

  (4)、静压桩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责任

  (1)、10万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费、建筑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费用,工地工程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支付。

  (3)、静压桩工程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厂房A、B化粪池建造,楼层内排污、排水安装,但是不包厂区内排污、排水管道及设施,不包防雷设施工程,不包水电安装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后期如楼板产生裂痕,由乙方负责补修及费用,但甲方不可扣减工程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款不按时支付或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涨价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2、甲方未按照约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500万元余款,若有拖欠则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未尽事宜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算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认可,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合同12

  用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从事建筑劳务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用工约定:

  1、该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确定了劳务用工关系。

  3、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本合同即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4、该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合同。甲方不再留用,该合同即时终止;

  5、该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工作职责:

  1、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予以支付工资报酬。

  2、甲方用工期间要建立考勤簿,无偿为乙方发放潍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劳务工资管理手册》。

  3、乙方必须按规定的劳动日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缺勤超过 10 天,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住宿条件及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离开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五、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执行定时工资制的,甲方每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以个人施工平方量或日工资计算,随市场价格调动。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遵循按月发放、足额发放、本人领取、现场公示的原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执行,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所称甲方必须是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乙方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本协议是乙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索要劳动报酬的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3

  委托人:监 理 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

  4、总 投 资: 。

  第2条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 天)。

  第7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 三 份,监理人 三 份。

  委 托 人: 监 理 人:

  (签章) (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 表: 代 表: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托的电力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联系供电部门进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承包费用:

  根据该工程的设计和预算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合同按供电部门所测线路每一公里8。5万元计算,按测出的公里数为工程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电部门设计方案后,三天内甲方全额将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完成后,通知乙方进场,从进场之日起,预计____日内完工(遇雨顺延)。

  六、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签署用电协议及其他有关用电手续。

  2、甲方设置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监管。

  4、甲方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检验和竣工验收。

  5、甲方派专人协调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保证乙方的施工正常进行。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的施工,联系验收等事宜。

  2、负责工程建设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质量。

  2、如因施工技术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但由甲方负责提供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约定工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力运输、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赔偿和民工组织及费用等。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乙方只负责线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费用,不负责线路以外厂区要用的一切保护设备。

  八、物资供应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

  甲、乙双方全部负责制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现场规定,服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若发生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

  二、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5

  (一)分包与转包

  1.转包合同。①概念。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以营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②法律效果。(a)转包合同一律无效;(b)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c)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分包合同。

  (1)合法分包合同。合法分包合同,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合法分包应具备三个条件:①经发包人同意;②被分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工作;③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是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④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⑤只能分包一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2)违法分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指承包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分包合同。下列违法分包合同均属无效合同:①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②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③承包人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第三人;④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3)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无论是合法分包合同还是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而言:①分包合同有效的,分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二款)。②违法分包或者非法转包的,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①非法转包合同。②违法分包合同。③承包人未取得或超越相应资质的。但是,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不按无效处理。④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⑤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1.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2.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时的诉讼当事人。

  (1)实际施工人可以仅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2)实际施工人也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起诉。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需要注意两点:①法院是"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②法院可以追加发包人为"当事人",即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追加为共同被告(《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

  (20xx-3-62)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答案】ABD

  (20xx-3-59)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答案】BCD

  (四)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1.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有四:①建设工程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②发包人不支付到期价款;③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④建设工程在性质上适宜折价或拍卖。

  2.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xx年6月),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具有以下效力与限制:①承包人有权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以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优先清偿发包人欠付的工程价款。②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也优先于在建设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③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④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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