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09 10:00:0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优选[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优选[8篇]

工程合同 篇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2000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 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贵州电网公司批复的贵阳供电局第一批农网完善化工程与农网完善工程预备项目实施计划,甲方确定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工程安装费 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具体金额为:子项中标价×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甲方预付合同工程安装费的20%

  5.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5%的质保金后(质保期一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75%。

  5.3、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5.4、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和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下发的(1999)191号文《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贵州省电力公司县城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贵州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及贵阳供电局下发的《10kv配电线路实施技术规范》、《低压配电技术规范》施工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复赔偿相关事宜。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8、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9、乙方按甲方设计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拟定施工三措,经甲方许可,监理员开出许可开工单后,方可施工。

  10、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偿还违约金,并累计计算。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将不能进入诚信备案企业名单。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1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材料供应与清理

  13、工程所需主材需经甲方审定。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凭各分(县)局签单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主材。

  14、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将甲方委托进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旧材料、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15、乙方应将拆除的旧设备和材料及时归还至甲方库房,办理退还手续需登记设备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序号,甲方确认后签字。甲方确认后的退还手续将作为工程结算资料必备依据。

  五、违约责任

  16、乙方不得擅自购买主材,经发现,甲方有权:①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②不付乙方工程款,③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7、若拆除设备和材料未归还甲方,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减,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废旧设备和材料费用,差额部分从施工费中扣减。

  18、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保修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9、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工程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要要求: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其它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算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制作期限:

  本合同内容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计制作开始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毕。

  三、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___%为进场预付款,暨人民币______元,余款___%在工程安装结束后壹拾伍天内按实际所量尺寸一次性结清,尾款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结清。

  2.合同操作期间,合同外增加内容,甲、乙双方认可后,甲方应先支会增加部分款项的50%,余额5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拆除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要求组织制作,并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五、工程交验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如逾期不验收,甲方使用的,则乙方做验收合格通过。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取相应工本费。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更换。

  3.工程保修期为1年(人为及不可抵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六、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委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并与乙方委派 的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特别说明:

  该项目现场如需要用电源应安排在离产品1米范围内。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在审定承办设计内容时,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每一细节内容,审定后签字或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内容。

  2.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

  3.合同附件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在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总则

  一、甲方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要求规格及用量制定生产计划,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按规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加工任务。

  二、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三、乙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爆破、碎石、分料等全套石料生产、加工设备)。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置。

  承揽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碎石料石料开采加工

  五、工程总量及规格:拟定碎石料470万立方(具体以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量为准);规格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情况由甲方制定生产计划确定。

  六、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加工承揽碎石料单价为 元/立方。

  支付方式:根据用料单位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向甲方付款方式结算,在甲方收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支付的料款后 日内,按乙结算的方数结合单价计算支付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用料期满。

  八、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在乙方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全套机械设备并组织加工生产且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开始用料次月月底前返还。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乙方执行。

  二)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承揽费用。

  三)乙方在承揽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承揽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支付。

  四)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计划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根据承揽碎石、爆破工程需要,享有设备采购、配置的权利、义务,同时享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聘用选任权、所任人员的奖金利润分配权。乙方行使权利不得与国家及地方劳动用工制度相抵触。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及规格要求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向用料方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石料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等名义对外出具欠据,其间因乙方承揽工程所发生的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用。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五)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承揽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六)在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玉石,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根据甲方要求变更开采施工方案。所开采玉石甲方按玉石的0.5%向乙方支付开采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有误造成加工承揽工程积料无法继续生产的,所造成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生产计划完成碎石开采及质量要求对甲方供料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向甲方赔偿相当于拟定总石料量价款5%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变动提前终止用料、或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被政策性关停等情况,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合同范本《和朋友合伙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 ;檐高/跨度: 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饶命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理,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

  百 分 比金 额

  人民币(元)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工程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的材料有:等,其他材料则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四、 工程承包费用: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 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 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好施工所需器械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或者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房屋装修乙方承包负责的内容及材料: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时间: 时间: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茵莱国际项目护坡工程所涉及相关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渝北***项目护坡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渝北回兴。

  3、工程内容:甲方指定范围内土坡护坡加固工程,内容包括:工作面平整、脚手架搭设和拆除、锚杆布设、钢筋和钢丝网布设、排水沟布设、喷浆等全部护坡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全承包,乙方包人工、机械设备、材料场内转运、工期、质量、安全等

  二、建设工期

  总工期 30天(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合同工期如遇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非乙方原因的停、窝工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

  三、承包单价

  1、本工程价款实行综合单价包干:18元/㎡。

  2、上述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机械设备及燃油费用、电费、各项措施费、材料下车场内运输,设备进出场费、以及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和维护所需全部费用,以及利润和税金等。

  3、前述包干单价确定后,在包干价范围内,本合同不再执行与工程计价有关的定额及文件,也不再因市场人工及材料等费用的涨跌而进行调整,乙方更不得以亏损等为由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相关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合同风险已经合同各方预见。

  四、工程量计量

  所有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收方数量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指定的工作量,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行付清(乙方收款前提供发票,并应向甲方出具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的支付直至乙方违约行为消除或取得甲方书面谅解之日止。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减少或全部拒付工程款。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在乙方进场前2天提供施工场地,并配合乙方施工前的测量工作。

  2、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如水、水泥、河砂、铁丝、钢丝网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需经乙方签收,如有浪费和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4、做好施工质量、工期的监督工作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5、配合乙方进行设备场内转运。

  6、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接口。

  (二)乙方职责

  1、指派作为乙方履约代表暨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代表乙方处理相关工程事务,签收相关工程文件等。

  2、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政策。

  3、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并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自行管理其现场员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集。

  6、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前应处理完毕工伤事故等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已付清、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已处理完毕的书面承诺。

  七、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则交由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施工工艺要求及工程验收标准

  1、施工前对施工面进行清理,要求坡面平整,无树根石块以及其他尖状物,土质表面无宽度超过3cm的裂缝。

  2、铁丝布设:竖向布置,间距2m,上部用直径16mm以上钢筋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露出地面不得超出5cm。

  3、钢丝网布设:满铺,并与铁丝绑扎,绑扎间距小于50cm。离地面不得大于2cm。并用直径6mm的钢筋固定在土层上。

  4、排水孔的布设:用15cm长32线管间距2m布设。喷浆前用亮胶封住外口,并与钢丝网绑扎固定,喷浆成型后拆除亮胶。

  5、排水沟的布设:边坡上部距边1.2m设置排水沟。根据地形确定坡度,但必须保证沟底无积水。

  6、混凝土浆不得有漏喷、掉浆,喷浆完成面不得集水,钢丝网外露不得超过5%,铁丝不得外露。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因乙方原因除外),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

  3、乙方施工质量验收不通过延期整改的,所导致延期部分不作签证。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延期所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完结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条令,为确保消防工程按期完成,按照高标准、严格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本着诚信、互惠互利,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九峰还建社区二期三区B6#、B7#、B8#、工程的消防工程承包给乙方,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九峰还建社区二期三区B6#、B7#、B8#、B9#楼及地下室

  二、工程地点及规模:九峰王家店

  三、承包内容及范围:

  1、以上工程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乙方承担以上工程所有项目的劳务。因乙方不按规范施工造成二次验收,费用自付,扣除返工材料费。

  2、二级配电箱后面的所有配电箱,空开、电缆、电线及在施工中所需要的所有机械设备、照明等(除塔吊、上人电梯外),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购买安装使用。如需在甲方库房领用,甲方按照市场价加库管费扣回。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中,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文明施工所产生的工时由乙方负责),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的规范。

  3、赶工期的夜晚加班费、冬施工的取暖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劳务保险费。

  4、以上合同内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承包单价及总价:

  甲方按本标段工程的消防分部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乙方,劳务分包总费用为固定总价:21万元,包含变更在内不以任何形式增减劳务分包费用。

  五、工期

  总工期130天,20_年3月20日至20_年7月30日。乙方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因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及天气自然因素延误工期顺延。

  六、付款方式:

  每月工程进度款按照甲方审定完工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进度款。所承包内容全部完工经检查合格后1个月内,工程款付至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工程款付至90%,其余工程款在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完后2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质量保修:

  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国家相关标准保修,保修期限为国家保修期限2年。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如有渗漏情况,乙方负责维修,如因渗漏造成他人损失的,乙方负责培偿。乙方在接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人员到现场维修,48小时内维修好。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甲方可另派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安全文明施工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程、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对所承包劳务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全责。

  2、认真执行甲方、监理、项目部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布置、任务要求,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监督、检查。

  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4、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不得喝酒,严禁酒后作业。酒后上班者,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规程操作,乙方施工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全权负责,或由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他人事故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责任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建立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罚规定,在施工中如发生职工人身安全事故,医药费每人次在叁万元(含叁万元)以内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其责任划定承担赔偿。

  7、乙方不得聘用弱智人员从事该项劳务工作,不得带无行为能力和与本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未经项目部同意任何人不得改、拆外脚手架、连墙杆上的钢管、扣件、立面、水平防护。

  9、严禁乙方作业人员私自搭接电,扰乱施工现场生产秩序,发生拉闸断电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

  10、严禁在无安全防护的外架上施工作业,乙方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安全隐患没有解除前,乙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此处施工作业。

  11、施工中因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出现人身伤亡事件等重大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管理及处罚细则:

  (一)、坚持班前会。利用上班前五分钟,召开全班组施工人员会议,布置安全工作事项,检查工人安全装备、身体状况及特殊情况。

  (二)、坚持安全检查。班头、班组安全员上班前、工作中、下班时要随时进行安全自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1、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发现未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次,班组长要负连带责任罚款150元∕次。

  2、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如不系安全带者,发现一人罚款200元∕次。

  3、高空作业,严禁打闹嬉戏,发现一人,罚款150元∕次。

  4、高空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发现一次罚款150元∕次,发生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和班组承担。

  5、施工机械不准带病作业,如发现一次罚款机械操作人员300元∕次。

  6、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7、施工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凡发现乱搭乱接电的现象,罚款当事人150元∕次,并将电线全部拆除。

  8、严禁非开机人员攀登塔吊及施工电梯,违者一次罚款150元∕次。

  9、楼层施工中严禁高空丢物,发现一次罚款当事人100元,班组长200元,并勒令该责任人退场。

  10、施工现场员工辱骂、威胁、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对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班组长罚款10000。0元,并勒令该员工退场。

  11、员工居住的卧室,白天灯不关、电扇、空调不关每次罚款100元。

  12、每周定期召开项目部工地例会,缺席每次罚款100元,迟到50元。该费用作为开会招待费用,延期缴纳按双倍罚款。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1、严禁在工地乱倒饭菜,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次。

  2、不准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特别是在建筑物内、院角,生活区处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100―1000元。

  3、有盗行为的,罚款当事人1000元/次,罚款当事分包人5000元/次。

  4、不准在工地上打架斗殴,发现一起不论任何原因,双方班组罚款5000元∕次,由此所发生的伤残费用,由各自承担,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生产进度计划、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生活设施,材料加工场地。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施工用料,塔吊、上人电梯。甲方及现场主管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统一指挥、指导,监督和检查,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的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内容,进度计划,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技术力量施工,加强工人安全质量及技术教育,提供施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文明施工程度。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措施要求严格施工无条件执行。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的项目,甲方不予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

  3)、乙方必须保证自己班组进场人员的`健康、人身安全。乙方不得克扣乙方人员工资,因乙方人员管理问题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4)、乙方不得以甲方任何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乙方对外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如乙方施工的工程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修或赔偿甲方损失,乙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和赔偿损失的,甲方不予计价,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无条件配合给水、电、气安装,消防安装、防盗门、窗安装、电梯安装的配合补料收尾等工作,乙方不另计费。

  7)、为了工人的身体健康,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不准擅自开火煮饭,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次。

  8)、乙方工程进度缓慢、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未按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在计价中扣除。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达不到甲方的进度或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增加人员实力或机械设备,而后乙方仍不能满足甲方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增加其他劳务队伍,甚至解除本合同,并按工程量的60﹪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工程验收合格,进行结算付清劳务费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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