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书

时间:2023-01-23 09:59:5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书(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合同书(通用15篇)

工程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酒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国家法律及工程造价政策法规,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__20xx),本着公平、自愿、互利原则,结合酒店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工程名称: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

  1.2、工程地点:北京丰台区王佐镇

  1.3、工程规模: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积约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345㎡,地下建筑面积约26302㎡。

  第二条 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阶段

  本合同约定,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为:全过程造价服务。具体分如下阶段:

  2.1、投资估算阶段;

  2.2、施工图预算阶段;

  2.3、招投标服务阶段;

  2.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阶段;

  2.5、竣工验收决算阶段;

  2.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阶段;

  2.7、其他服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招标文件合同编制;

  第三条 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造价咨询服务阶段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酒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已完成及未来完成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价咨询服务:

  3.1、投资估算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__20xx)和施工图设计图纸,以及甲方具体要求编制酒店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包括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砌筑抹灰、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工程、特种设备(电梯、智能化控制设备等)、特种工程部位(游泳池、厨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酒店项目全部投资内容。上述投资估算报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图预算咨询服务内容

  3.2.1、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服务内容

  甲方已与酒店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详见《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乙方根据上述施工协议约定和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上述施工图预算报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据现场施工方案及价格确认及时完成施工图预算的补充编制工作。酒店项目采用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的,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定额预算编制工作。

  3.2.2、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服务内容

  酒店项目采用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工作。甲方在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安装、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计价上将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3.3、招投标咨询服务内容

  根据附件《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综合计划》(下称"综合计划")计划内容和时间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时完成招投标咨询服务。具体完成时间参照综合计划要求,乙方承诺在人力、物力上资源充足,合理安排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保满足甲方总体招标、施工进度要求。

  3.3.1、招标文件和合同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标文件和要求,乙方负责招标文件中经济文件的编制,乙方负责汇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顾问公司编写的技术管理文件,并负责将上述文件统一审核编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术、经济、管理内容的招标文件报告,报甲方最终确认。

  2、合同文件编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和要求,乙方负责合同文件中经济条款的编制,乙方负责汇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顾问公司编写的技术管理条款,并负责将上述条款统一审核编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术、经济、管理内容的合同文件,报甲方最终确认。

  3.3.2、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编制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该清单满足招投标需要,在某些机电工程上因存在图纸不够完善或存在设计变更,故工程量计算尽量准确(结算时准确复核),某些项目在施工图纸深度不够的情况下应采用模拟清单。乙方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后投标工作完成前,应向甲方密封提供该项工程的合理造价标底,在造价标底编制上要求材料设备单价、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构成工程单价的内容要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合理价格水平,尽量不出现遗漏内容从而导致计价结算没有依据。

  3.3.3、招标答疑及回复

  对招投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回复意见。协助甲方进行资格预审。

  3.3.4、评标、清标工作

  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性分析,特别是经济文件投标内容,对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设备等用量较大的项目要严格审查,避免不平衡报价,确保总体价格合理,有效控制造价。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出评标、清标工作书面报告。

  3.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定、技术措施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等内容应及时审定(该类技术文件需由甲方提供书面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协助监理、甲方、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造价的所有内容和因素均有记录和确认,形成文字、影像等相关资料,在竣工决算时均有据可查,有效进行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要求每半个月与甲方进行小结汇报一次,每个月汇总一次,

  形成月度造价控制报告,对此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

  3.5、竣工决算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__20xx)和3.1至3.4形成的报告文件,进行分阶段结算,要求乙方在该项目完成两个月内完成分阶段结算报告,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乙方完成阶段性结算和竣工决算报告审核后,及时与施工方、材料设备供应方等进行核对、结算和决算工作。

  3.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

  3.6.1、施工图纸审查

  乙方根据造价经验,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监理、甲方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对不合理的设计和对造价影响较大的内容从造价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3.6.2、设计方案造价控制

  对室内外精装修、厨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设计或需要深化设计的,乙方应在设计方案阶段提出设计造价控制标准,在设计方案阶段配合甲方与设计方进行研讨以合理控制造价。

  3.7、其他服务

  为酒店项目在政府部门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备案,履行招投标手续,乙方根据招投标备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编制上述招标文件。

  第四条 造价咨询服务成果质量标准要求

  4.1、投资估算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__20xx)、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投资估算报告。要求土建、装修、机电、配套等项目内容投资估算符合五星级酒店标准,材料、设备、系统配置等建议明确。编制过程中与甲方、设计单位、甲方委托机电顾问公司进行定期研讨,以确保投资估算的质量,并据此进行项目投资控制。

  4.2、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经济要求、工期要求等编制内容,要求条理清晰、文字描述准确,符合招投标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4.3、合同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文件体系完整,技术条款、经济条款、管理条款、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成品保护、安全管理、付款方式、违约条款等内容描述准确,避免出现经济纠纷,切实保护甲方合同权益。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中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总包管理费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约定,乙方应充分阅读、了解、熟知上述协议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和约定与上述合同文件体系相结合。

  4.4、施工图预算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特别是材料、设备单价、人工费单价等要求准确。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中各项计价费用的确定要严格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工程量编制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甲方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模拟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内容齐全,工程量计算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据酒店项目建设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对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重复计量较多,乙方特此承诺设计变更引起的重复计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6、标底编制质量标准要求

  在招投标文件编制后,乙方在招投标回标前向甲方提供招标工程标底,作为甲方选择施工单位和确定价格的依据。因此,要求乙方编制的标底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特别是主要材料设备、人工费、措施费等。

  4.7、造价过程控制质量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影响价格的变化因素均要形成确认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均要联合确认(转签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资料提供自己的独立意见供甲方参考以控制过程造价。

  4.8、竣工结算质量标准要求

  竣工结算应按专业分单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乙方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9、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确定

  为规范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双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标准文件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标准。该应根据工程特点如专业分包(土建、装修、机电)、材料设备采购、酒店物品采购等分别编制讨论。

  4.10、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名录

  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乙方应编制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名录,如电梯、空调、智能化、精装材料、管线等。要求该供应商尽量在北京周边地区,每项材料设备列出3至5家供应商,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应近五年内在北京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大型公共建筑内均有使用,供应厂商产品质量优良、工艺有先进性、厂家具备一定规模,属于同行业一流企业。上述工作应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条 造价咨询服务组织措施

  酒店项目计划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调整招投标进度外,乙方提供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上述招标、施工、竣工计划要求。

  5.1、综合计划的实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内部编制的综合计划内容,对综合计划中涉及本合同约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实现,确保综合计划的实施。在综合计划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共同努力及时协商,计划时间可能有局部调整,但综合计划的总体目标必须确保实现。

  5.2、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及保证措施

  针对酒店项目招标内容繁多、工作量大、时间紧等特点,乙方有充分准备,将安排足够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将安排不少于15人的专业团队专职从事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公司领导亲自挂帅,土建、机电专业负责人业务管理水平符合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精干。乙方特此承诺从管理和人员组织上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6.1、本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为:本合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建筑面积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进行测算为 元,经甲乙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固定总额(即本合同总价)为 整。

  6.3、乙方咨询服务费用组成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编制 招标文件及合同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定额预算编制 清单预算编制 钢筋精确算量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 招标备案文件编制 其他 合计

  第七条 造价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7.2酒店项目完成总承包协议约定正负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

  7.3酒店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图预算完成,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咨询服务内容,甲取费项目基数(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钢筋总量 建筑安装工程(控制) 建筑安装工程 政府招标备案 建筑安装工程 费率 服务费(万元) 按费率一栏计算的服务费用与服务费一栏约定的金额有冲突以服务费一栏金额为准。税金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 备注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20%;

  7.4酒店项目完成总承包协议约定主体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25%;

  7.5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项目内部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

  7.7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并乙方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完成相应竣工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8%;

  7.8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并乙方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完成全部竣工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对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定权。

  8.2甲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设计图纸、总承包施工协议、综合计划等相关资料。

  8.3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审查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咨询成果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8.4甲方有权查阅、使用乙方的`各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提出质疑,并要求其给予解答。

  8.5乙方人员不能满足咨询服务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咨询服务人员参与工程现场计量,乙方应积极配合。

  8.6甲方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和具体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约定。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图纸、纪要等文件。

  9.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协调乙方与施工承包商、设计方、监理方以及甲方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9.3 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9.4 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遇有疑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甲方人员沟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应为本合同的履行组织造价咨询团队,配备全职造价咨询人员(造价咨询团队详见附件)。

  9.6 乙方授权本项目总负责人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签署相关文件。

  9.7 乙方应认真清点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价资料。

  9.8 乙方对提供的咨询成果(包括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诸如成本预算、招标报告书、工程量清单、分期结算单和最终结算书均由乙方总负责人审阅确认。

  9.9 对甲方提出有关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疑问,有义务给予甲方及时、细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协议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价咨询服务成果。如标底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

  10.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未按时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时间和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50%。

  10.4、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价咨询服务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义务,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签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除本合同约定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__20xx)等国家及行业造价咨询相关法规、规定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造价咨询服务要求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综合计划》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招标计划表》

  B. 《20xx年春节前招标计划表》

  C. 《乙方咨询服务团队》

  D.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E. 乙方营业执照及造价咨询资质文件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工程合同书2

  上诉人黄某因与被上诉人梁某建筑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10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对被告自有的碧桂园彩虹一街9号房屋进行承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预(结)算报价表,总工程造价为306406元,按八折结算价为245124.8元。如有增加,另行计算。工程验收后付清工程款,工程保质期为一年。签订协议后,原告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原告的要求,增加了部分工程项目,故房屋装修工程结算总造价为327209。68元。20xx年6月,原告将装修后房屋交付被告,被告入住房屋并使用。但被告只支付了工程款240209。68元,余款87000元却以工程不合格为由没有支付给原告。

  另查,原告并不具备房屋工程装修资质。

  原审判决认为:由于原告不具备房屋装修工程资质,故原、被告之间的房屋装修工程合同无效,但由于房屋装修工程已完成,被告亦已使用该房屋,其亦当庭表示工程预(结)算报价表中装修项目已装修完毕,故被告应按约支付工程款。由于被告使用房屋,并表示收到工程预(结)算报价表及清楚其内容,故应视为双方已结算,被告应承担支付工程款87000元的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理,予以支持。被告认为原告进行的装修工程不合格,要求索赔的辩称,由于被告没有在本案提起反诉,且被告亦明确表明另案起诉,故对该辩称不作处理,被告可另案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判决:被告黄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梁某装修工程款87000元。本案受理费3120元,由被告负担。

  上诉人黄某上诉称: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合同并进行不合格装修工程明显存在欺诈的手段;

  二、原审适用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是错误的,本案应适用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合同必须要求承揽人按照发包人的意思,完成了承揽项目,再进行项目的结算。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已多次表明被上诉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故上诉人依法未将余款付给被上诉人,并非上诉人延付工程款。

  三、本合同纠纷中,被上诉人必须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上诉人入住该房后,发现该房存在超过20处质量问题,被上诉人的行为本身已构成了违约。四、工程款的结算价格存在争议。五、上诉人是香港人,不熟知大陆的有关法律规定,原审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不公平的判决。综上,特提出上诉请求:

  1、撤销(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1001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梁某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本院对于原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的上诉争议焦点系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尚欠的讼争工程款87000元。

  首先,双方当事人系因在履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引起该纠纷,故该案的案由应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承揽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合同,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适用承揽合同的一般规定的同时,在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该特别规定。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2月8日签订的《协议书》,因被上诉人不具有房屋装修工程资质,故该协议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原审对该合同效力定性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其次,关于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尚欠的讼争工程款87000元的问题。上诉人在一审庭审过程中,明确确认了以下事实:其一,讼争工程已经完工,且其已经入住使用;其二,讼争工程总价款为327209。68元,尚有87000元未支付,未支付的原因系讼争工程的质量问题。根据上诉人的自认,该案所涉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明确,上诉人应当向被上诉人承担其尚欠工程款87000元之支付义务。故上诉人关于其不应支付87000元工程款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至于讼争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原审法院行使了充分的释明权的情形下,上诉人明确表示就质量问题,另案解决。原审法院对于讼争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理,符合民事诉讼中“不告不理”原则,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在二审诉讼期间提交的《调查取证申请书》是要求法院对讼争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因原审法院对讼争房屋工程质量问题不作相应审查,故本院不予准许。上诉人可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进行救济。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20元,由上诉人黄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工程合同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区内类似项目的运作方式和模式,甲方将院墙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就工程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拟征地地块院墙

  二、工程地点: 公司拟新征土地

  三、工程内容:见甲方提供图纸及附件

  四、工程质量标准:按图纸设计标准及甲方要求

  五、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天。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造价的1%,在工程款中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拖延(但应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造价:本院墙工程约计 米,每米按 元计算。结账按实际丈量长度计算。(如新增加工程量按实际价格及工程量计算,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材料价格)。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等一切费用)。

  八、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五日内乙方必须开工,开工五日内甲方预付乙方总价款的%作为备料款;工程进展到超过一半时五日内再付%;全部工程结束后付至总价款%;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两月全部付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合格后付清)。

  九、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相关的图纸,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确定正负零高度。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技术资料及资金。

  3、乙方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代表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建筑物拆迁,地下障碍物清除,并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外来人员的干扰及施工扰民问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工期拖延及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派, (以下简称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经营管理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

  二、经营承包主要内容

  1、乙方上缴公司综合管理费为项目总造价的%(不含税)。

  2、各项流转税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营业税等税金乙方有义务按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规)缴纳。

  3、管理费缴纳方法:综合管理费在项目批复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账后一周内)按项目中标价的 %由甲方扣缴,待业主最后一笔结算款到账后再作内部结算。

  4、本项目履约担保中的现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约保函(中标合同价的5%)由甲方办理,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函总额20%的银行现金质押金和承担1%的`银行手续费,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保函质押金。 如需甲方办理预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总额的20%的银行质押金(现金)和1%的银行手续费,预付款到项目账户后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施工实物工作量(现场评估)控制支付。保函返还后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质押金。

  5、项目部应严肃印章、账号的管理(甲方派驻人员管理),在使用项目章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规定,签订本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或专业分包合同时须甲方经营部备案。项目部公章不允许办理本项目部以外的经营性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不定期对乙方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性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助乙方解决管理中人、财、物的需求和其他实际问题。

  2、甲方应对乙方的人事管理、资金使用、财务账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各方面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以使工程顺利完成。

  3、甲方应尽可能对乙方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公司《设备、材料管理办法》和公司装备部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书、承诺书及其他合同相关文件的全部条款,并对其安全、质量、工期、环保及其风险全面承担责任,按业主最终确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项目部承包责任期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质保金到账、项目内外部往来账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细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执行制度情况所进行的不定期的常规检查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强化施工资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将逐步预留资料归档保证金累计至伍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递交合格后归还乙方。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如因工程进度、质量或其它问题在用户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训话受罚等情况,除赔偿用户的损失外,甲方可视影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伍万元以内的罚款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应全面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农田、通讯等管线的破坏,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验收核实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项工程,上级管理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应无条件返工、重建、维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为止。

  四、工程款项的使用和管理

  1、项目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进入甲、乙方双控账户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费及税金、规费。工程款的使用须报请甲方同意批复后才能支付。

  2、项目如需甲方开具外经证,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担。项目工程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现行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要求建账管理,乙方所购的材料发票或分包项目的财务账目都应符合财务报账和发票管理的规定,如没有上述正规材料发票报账,甲方有权按规定税率扣留税款。

  项目结束后应将项目财务账簿交公司归档,经公司财务对项目财务检查验收后方能签订支付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

  3、项目部应按国家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月造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领(附领取本人身份证)发放民工工资,如甲方检查无发放资料,则项目户头的资金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并处壹万元以内数额的罚金。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对擅自挪用工程款应视为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纪责任。

  五、项目经理部甲方委派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技术、管理人员人,基本工资按人均/月(含有关规费如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职工待岗生活保证金等)有项目部承担(乙方支付委派人员工资采取季度预交公司财务方式),工资由公司人事部门造表发放;委派人员的差旅、通讯等办公费用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由乙方按实报销。以上费用从宣布开工人员进场起计算,至工程结束甲方人员离开工地不再返回为止。

  2、项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员到工地处理有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六、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责任人的奖罚和违约处理

  1、实现上缴部分达到承包指标并且上缴款交清后,项目结余部分(税后)由项目承包责任人处置,但项目财务应明晰。

  2、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实行风险承包,第一责任人应提供风险承包的担保承诺书,如第一责任人不能履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有效期为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七、其他事项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2、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调解决,可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项目承包期结束、项目缺陷期后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书5

  编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程总造价(金额大写):¥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3、工程期限: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4、承包方式:一切材料乙方自备。

  第二条:工程做法及合同价款

  注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注2: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利润、税金。

  注3: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测量核实所发生的工程量并提供结算清单。注4: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签合同人员进场甲方付乙方30%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

  1、严格按照《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及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及验收。

  2、进场先进行原材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3、整体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报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修改后重新报验。验收结论以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通用表》为准。

  4、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保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签订保修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工作

  1、由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监督工作。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3、甲方街道报验通知时,及时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由组织过硬的施工队伍,保证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并能按操作规程、规范及有关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条款:

  一、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

  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1、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炒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3、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工地安全员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即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工程合同书6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高坝镇同益村镜堂花园建设项目工程19#楼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高坝镇同益村镜堂花园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高坝镇同益村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为准。(不包括水电暖、消防安装、防水、外墙保温及室内外涂料)

  四、承包价格:

  五、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七、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留%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八、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应指定专人及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与乙方配合办理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时配合乙方协调,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必须要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

  2、甲方施工场地应具备水、电条件供乙方无偿接驳使用。

  3、甲方对乙方安全教育,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乙方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投意外伤害保险,乙方提供必需保险的材料后办理。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机具,如有损坏和遗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5、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6、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

  7、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九、本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对方。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7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对项目进行建设期全过程管理,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建设工期,使该项目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保质顺利交付委托方,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立项批文:

  3、建设地点:

  4、建设规模: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权力与义务

  (1)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建设期法人,代表委托方对本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责任与权利。

  (2)按项目立项批复,组织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充分考虑委托方使用需要、建设功能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委托方批准。

  (3)负责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方批准。

  (5)负责申报规划、建管、投资等有关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所需相关证照。

  (6)在公开招标原则下,受委托选择确定勘测、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

  (7)负责设立本工程建设所需项目资金专户,根据审批的年度计划和工程进度领取建设资金,并按规定使用。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如有超出“三控制”范围的调整意见和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方审批执行。

  (9)严格按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10)定期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方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委托方及时送交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经审批后办理资产登记。办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

  (12)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事宜。

  2、委托方权力与义务

  (1)委托方作为本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行使业主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受托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续,协助受托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为受托方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审核受托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给予及时回复。

  (4)负责按批准后的工程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建设资金,并督促建设资金按期支付至受托方项目资金专户。

  (5)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及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按照建设进度计划,稽查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审核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计划。

  (7)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为受托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所,帮助受托方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8)负责组织竣工结算验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与受托方办理接收手续。

  三、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1、受托方应将本项目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测量、钻探、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红线等各种证照办理费用控制在规定额度以内。

  2、受托方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审计后造价的_________计取。

  3、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种缴费,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受托方提前申报,委托方及时支付。

  四、工程质量

  设计质量:

  施工质量:

  五、受托方应不遗余力地工作,尽量满足业主工程进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_____ , 其中开工时间为___________,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_。

  六、奖惩办法

  1、受托方通过采取科学管理办法,提出合理的建议,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托方给予受托方________奖励。

  2、由于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管理内容,未经委托方批准擅变更项目建设方案(规模、标准和内容等),超出委托方审批的规模、内容、标准造成投资增加或因组织不力致使工期延迟,委托方有权扣减管理费,并由受托方自有资金弥补损失。

  七、其它

  1、委托方任命的本工程实施管理协调总代表为__________,受托方总代表为__________,双方不论哪方换人均需提前一星期书面行文通知对方。

  2、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总代表协商制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后另订。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

  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帐户: 帐户: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书8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承包范围

  施工承包范围主要包括xx防水及图纸所要求的其他部位的防水工程。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乙方包工人,包材料,包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三、工程地址: xx办公大楼

  四、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计算,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确定。

  五、工程目标与责任:

  1、甲方确定开工之后,提前3天通知乙方。

  2、停水、停电、暴雨以及人力部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监理确认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电及工人住宿。

  4、甲方将施工面移交给乙方进行防水施工时,甲方须确保施工面达到合格标准。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办法、施工方案以及甲方和监理公司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的监督与指导。

  6、乙方每完成一分段的工程,要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督部门验收,工程经监督部门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顺延。

  7、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机械等用品由乙方负责,并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用的材料合格证和验收报告,(施工前提供材料样本送业主确认后才可进场施工)。

  六、工作造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防水工程造价按现场实际发生数量计算(工程总估价约元)。

  2、双方议定分项工程竣工检验交工结算单价(见下表),工程包工包料单价协议条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材料名称 非焦油聚氨脂 26 单价(元/㎡)

  单面自粘防水卷材 26 单价(元/㎡)

  保温板 17 单价(元/㎡)

  备注:

  不含找平(找平层人工15元/㎡)

  3、付款方式:进场施工付至工程总估价50%款项,完成按工程总价付至 90% 款项,经甲方、监理验收支付至工程总价 95%。余下 5%为保质金,工程竣工后一年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制度管理办法等一切于安全有关事宜,若有违反,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施工规范作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时,由于甲方原因引起乙方施工困难,甲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因质量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xx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____________区商业街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内之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号商铺。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四、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xx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xx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五、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书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的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成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图纸

  图纸应当留在发包方的单独保管之下,但其两份复印件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制作自己额外要求的复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时,承包方应当将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图纸归还给发包方。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主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与工程有关。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执行期间和只要发包方认为是正确履行合同项下承包方的义务的必要时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个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认可,该项认可在任何时候可以撤回,称职的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在工程期间是不变的,并且应当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认可被发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调换请求,应当一旦切实可行就从工程中更换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佣他,并应更换为发包方认可的另一个代理人。这一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代表承包方接受来自发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须的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叛乱、革命、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骚乱、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中共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保险。

  第九条 工程保险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保险,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保险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保险的保护:

  (1)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2)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人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3)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保险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保险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保险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工人的意外伤害事故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件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佣的人被雇佣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保险,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保险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保险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保险,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险,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保险,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保险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雇用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的雇佣,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入、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学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是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的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1)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3)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独立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中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器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合适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3)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方,发包方应当有权雇佣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没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一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不作为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的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致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确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1)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独立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了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1)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2)删除某项工程;

  (3)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

  (5)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人。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介做如下调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过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计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将支付差价的百分之二十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3)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帐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他将为这种工作提出要求时,即使他没能遵守上述条件,发包方仍应有权承认为这种工作或支出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发包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毁损负责。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的条款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承包方应当按上述的时间表和进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如果承包方未付给工人工资,发包方应直接付款给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这种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1)废止合同

  (2)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3)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5)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发包方在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现场和合同,并将承包方从那里驱赶走而并不违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给发包方的权利和权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佣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发包方或这种其他的承包方认为合适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为这种完工而使用为执行工程专门留用的这种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并且发包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未使用过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偿还合同项下应由承包方支付给他的到期的或将到期的任何款项。

  发包方在采取上述这种收回和驱逐行为之后,应当单方或咨询他方或进行了他认为合适的调查之后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且应当证明承包方到这种进入和驱逐时为止从合同项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将合理增值的利益的总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法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执行或继续是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叛乱、革命、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骚乱、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致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施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并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帐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仲裁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员,一名由发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为外国人,则第三名由国际商会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为本地的,则第三名仲裁员由工程协会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没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后60日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国际商会主席或工程技术协会的主席有权根据任何一方请求指定一个仲裁员。主席作出的这种任命的已证实的复本应向双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国承包方时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仅涉及本地承包商时应当根据本地仲裁法的规定或其修正条款进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员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仲裁应支付的费用由仲裁员决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间合同项下的执行应继续进行,并且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项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项。

  第三十八条 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给出的证明、通知或书面命令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承包方的主要营业地或其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向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在这些条件下为其目的所确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1.如果发包方:

  (1)没有能根据任何付款证书在9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根据合同到期的款项,但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碍或拒绝任何要求签发任何证书的许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帕尔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打桩工程分包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____个日历天。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____%计算,按天累计。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因不可抗力的影响;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____小时以上;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第三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________。

  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

  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合同造价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立方米,工程量暂定_____立方米,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最终价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法

  1、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核准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并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3、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____%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____%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____年后,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第六条材料供应

  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2、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3、一旦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4、进场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乙方承担所有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甲方义务

  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即________________工作。

  2、在开工前____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____套,并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

  3、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4、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5、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6、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7、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进场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八条乙方义务

  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2、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预制桩运到工地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在收料过程中发现砼桩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桩机作业标准。

  5、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锤击中发现贯入度剧变或严重回弹,或桩身倾斜、破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严禁擅自处理。乙方在施工时由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现象,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人的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位测量报告、沉桩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

  8、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____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工程完工后,乙方于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3、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

  第十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乙方对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开始算起。

  2、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____小时内落实维修工作并维修完毕。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书12

  发包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上述工程的土方运输。

  二、合同价款:

  1、运输价格:起步价为_____元,每超五百米加_____元,以此类推。

  2、结算方式:本工程的结算为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车数和本协议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按已完成工程量支付油费,每个月支付一次。

  3、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方确认后一个月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工场地,保持车辆运输正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运输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运输,并合理加班,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

  5、正常施工时,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无条件听从甲方指挥、调动,如有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扣除他当月运费的10%作为罚款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运输车辆。

  2、乙方应当与车队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收取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于甲方存档。

  3、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I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

  5、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6、因工程需要,乙方应按时增补车辆,甲方无权从外界调入车辆。

  五、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书13

  湖塘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双方:

  朱 炎 林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塘街道农贸市场钢棚

  2,工程地点:湖塘街道湖塘村

  3,工程内容:搭钢棚229。87平方,每平方160元,计36779。00元,搭铁架子4500元,浇水泥板1050元,合计42329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三,工程工期:从XX年10月16日起到XX年11月15日止。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工程为合同价(大写):肆万贰仟叁佰贰玖元,人民币:42329。00元,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希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XX年10月15日

工程合同书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的相对义务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就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合同价款(不含税价)::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合同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

  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_______天。

  第五条、承包方式:

  第六条、承包范围:

  第七条、质量标准: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八条、双方职责:甲方职责:

  1、组织图纸会审工作。

  2、监督乙方的整体生产和安全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提供乙方的现场办公场所和放置材料、设备所用库房或场地。

  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中的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5、负责组织竣工后的质量检验验收工作。

  6、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且不承担拖延工期的责任。在甲方没有付清全部款项时,乙方托管自己安装的全部设备直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乙方职责:

  1、必须服从甲方规定的现场管理办法。

  2、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严格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甲方同意对图纸进行调整或修改,但必须满足甲方的正常使用,保证使用效果,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准确及时。

  4、分段施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报验收工作,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组织计划书。

  5、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工人进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

  6、负责组织甲方对各项材料进场的检查验收产品认证合格证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使用,由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财产损失、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价款支付:

  1、本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双方自行选择转帐或现金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款的______%,设备材料进场、提主机前付的工程款的______%,安装调试结束即付的工程款的______%,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主机保修为_____个月)

  第十条、保修期: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

  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从竣工验收调试之日起,保修_____个月。保修期间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建设方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供应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

  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一切材料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由双方人员派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但是现场保管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备用件、专用工具设备和说明书未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使用,工程竣工后如数交还甲方保存。

  2、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工程材料,都必须持有出厂合格证,其数量、规格、型号等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两种方式择一选择:

  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要求,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涂改无效,合同的所有变更均需双方达成书面意见,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书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润泽园院内排水管道维修;

  二、 工程地点:公司润泽园院内;

  三、 承包范围:排水管道更换、碰头、刷漆及垃圾清理;

  四、 承包方式及单价:包工包料。以上工程内容共18700元;

  五、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完工;

  六、 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维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七、 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后,按照决算金额一次付清。决算依据山西省20xx年相关定额进行编制;

  八、 安全问题:乙方在维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付款后失效。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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