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房屋租赁合同锦集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将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厦 室房屋出租承租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承租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贰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 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承租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 出租方给承租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 出租方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承租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出租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承租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承租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 承租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出租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八条 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承租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出租方应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承租方无法通知出租方或出租方拒绝不维修的,承租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承租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承租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出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承租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承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承租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四)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承租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向乙赔偿:
(一)出租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承租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承租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承租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出租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承租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承租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出租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执贰份、承租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房主)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楼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内蒙古德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签字: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隆兴昌大街瑞京大厦楼下南立面16号营业性门市约115平米左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条:房屋租赁费及付款方式:年房屋租赁费大写: ,小写: 元。于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合同期内,本租金为税后租金,即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交纳,包括因租赁产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也均由乙方交纳。
第五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拒不赔赏甲方有权追诉。
第六条:在租赁期如因乙方破坏原结构、私拉乱接电源等原
因造成水、电、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甲方以外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机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防火等设备设施,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因此而导致人生伤亡等一切损害经济赔赏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因乙方过失原因造成他人损害及财产损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使用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超过三天的'。
4、 乙方拖欠税务机关的租赁税的。
5、 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6、 因乙方过失原因造成房屋损害的。
7、 如因房屋转租乙方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第十条:在租赁期满前15至30天,乙方需于甲方协商下一年租赁事宜,如乙方在此期间内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合同期满乙方对所承租房屋装修部分属不可移动物,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无条件留给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在承租期内如对电源线路等改造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时间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五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递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方(甲方):内蒙古德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内蒙古五原县隆兴昌镇瑞京大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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