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房屋租赁合同集合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租房屋地址及名称:
电 话: 签订时间: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户籍地:
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坐落: 号 街面房 、间数 间
面积: ㎡ 、房屋结构: 框剪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月租金 年租金 元 ,租金总额(大写) 元(大写: )。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租金 年一付,提前1个月支付。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前支付 。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 物业公司,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除餐饮业、型材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以外。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承租人负担:室内设施及装修。
第八条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的范围是:不破坏原有结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认可可以进行内部装修改造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乙方增设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 乙方增设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 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签订租赁合同时 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1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1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118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实践中存在的分歧]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因出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纠纷,当事人往往提出两种不同的诉讼请求:1、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2、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与出租人之间形成新的买卖合同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两种不同的.观点]
多数意见认为:承租不能直接主张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请求确认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对于同等条件应作宽泛理解,不仅是价格条件,还包括付款条件,以及出卖人(所有人)提出的其他条件等。
少数意见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理解为优先缔约权,考察其内容,应当包含优先买到的权利,否则优先购买权没有意义,实质上体现不了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另外,承租人主张依据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取得房屋,法院不需要判决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是变更所有人与第三人买卖合同的主体,这种裁判方法和判决的执行都不会有法律上的障碍。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xx年第1集第168—169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编。
二、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复函》(20xx)民一他字第29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请示的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均无明确规定。经研究认为:目前处理此类案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综合考虑:
第一,从房屋使用功能上看,如果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可分的、
使用功能可相对独立的,则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仅及于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果承租人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不可分的、使用功能整体性较明显的,则其对出租人所卖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从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全部房屋的比例看,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一半以上的,则其对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反之则不宜认定其对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你院结合以上因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房屋出租人整体转让建筑物,不能独立于该建筑的部分房屋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不应予以支持。
房屋出租人委托拍卖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45条的规定,在拍卖七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参加拍卖竞拍的方式实现。
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由实际租用房屋的承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应予以支持。
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应为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而不是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xx年第5期
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对于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远大荷兰水街商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场地
1.1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号 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为甲方经合法取得房产使用权,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
1.3该场地的具体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图)中予以标注,该承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4乙方的物业管理由____(物业公司)_____承担,乙方对相关物业管理规约。
1.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但该等限制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6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租日)至 年 月 日(期满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作相应顺延,甲乙双方需要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延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不作相应变更。
第二条 房屋用途及经营限制
2.1.该场地只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可被用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经营,乙方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须符合甲方整体规划方案。
2.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与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其中,首期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3.1.2 每阶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2 物业管理费
3.2.1 物业管理费的计算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包括本项目的公用区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公共电梯等设备运行费用、日常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共部位水电费、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等。
3.2.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其中首季度管理费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3.2 保证金
3.1.1 甲、乙双方确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元、物业履约保证金为¥ 元、水电保证金¥ 元、装修保证金¥ 元,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凭证请求返还,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未有须扣除费用等情形的,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在各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数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予以补交。
3.3 水、电费的代收代缴:
水电用表可以独立抄表,甲方须按水: 元/吨、电 元/度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如在租赁期间遇有国家政策和规定调整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对水电费的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费。
3.4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场地使用有关的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宽带费、车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5 保险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为该场地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3.5.2 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行为该场地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3.6 除法律规定或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3.7 乙方采用 种方式向甲方付款:
A.现金; B.支票; C.转账
3.8 甲方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 房屋交付与返还
4.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书》,通知乙方该场地的交付日(下称“该交付日”),甲方应当于该交付日前交付该场地,而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应当于该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场地时,应于租赁场地交接当日在《租赁交付清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作为附件三),交接文件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场地交付状况以《租赁交付清单》所载为准。
4.3 甲方应于该场地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场地的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乙方接收该场地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场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该交付日与甲方办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该交付日办理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后30日内未办理该场地的进场装修手续并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5因甲方原因而迟延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等均将根据迟延后的期限而相应顺延。若甲方延迟交付超过3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4.6 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当日交还租赁场地,乙方自费将该场地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场地,场地之装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费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场地,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折旧除外。
4.8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该场地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该场地内的一切动产,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遗失或损毁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装修与改建
5.1乙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条件,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5.2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
5.3 乙方应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开业,乙方免租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装修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应支付逾期开业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开业,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当月租金的1%)。若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0日内仍未完成装修并开业状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等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开业日也相应推迟。
5.5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如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臵、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可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及时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7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8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尽力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5.9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视察该房屋的维修状态,检查该房屋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消防安全及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10 本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5.11 本合同解除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5.11.1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甲方予以赔偿。
5.11.2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1 甲方或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形成变更合同。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6.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6.4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场地,并按照第七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1 乙方擅自转租、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
6.4.2 乙方长期经营不善,经营业绩差的;
6.4.3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达60日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6.4.4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
6.4.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恢复原状的;
6.4.6 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或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或因此造成甲方经济及商誉损失的;
6.4.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非因乙方原因的除外;
6.4.8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5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6.5.1 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房屋达60日的;
6.5.2 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的;
6.5.3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房屋因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6.5.4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6.6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6.7 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 乙方擅自转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中任何一项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交付金额的2%的违约金。
7.4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商誉损失。
7.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改建的,擅自拆改或损坏房屋结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6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品类或品牌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中断或停止经营活动达15天以上的,须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7.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则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7.9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维护义务,致使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0 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11乙方主体资格变更或发生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如乙方清算、合并分立、法定继承致使房屋使用人发生变更等),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签订主体变更合同,如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应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7.12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时间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8.2.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8.2.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8.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11.1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另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1.3 本合同如有任何变更、终止或解除需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1.4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将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1、甲方将位于 的一套 房子出租给乙方,乙方支付租金,双方成立租赁合同关系。
2、该套房屋产权证号为: 产权人为: 。
3、甲方的身份信息是(甲方填写或事先打印):
乙方的身份信息是(乙方填写或事先打印):
4、甲方确认看了乙方提供的身份证等证件,乙方确认看了甲方提供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所看到的信息与上述信息不冲突。
二、1、甲方保证拥有该出租套房的产权并能自己决定出租之。
2、若该房是甲方与他人共有产权,甲方亦保证其他共有权人不反对本次出租;若因为其他共有权人反对该出租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甲方应当在退回剩余期限租金、押金的`同时,给付乙方与押金同数额的金钱作为赔偿金,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搬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此时,甲方必须防止其他共有权人骚扰租赁合同履行,否则应赔偿乙方至少一倍押金。
三、1、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合同开始履行日期)至 年 月 日。
2、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且退还剩余期限租金、押金和赔偿一半押金,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方退还剩余期限租金和一半押金。
四、1、租金为每月 元( 元)。
2、租金为预交,三个月一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日期为合同期限开始日期(开始履行日期),以后每满三个月之前的十日以内支付;如果在该三个月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乙方仍未支付租金(延付租金),每拖延一天从押金中扣该三个月应付租金的2%(百分之二)滞纳金,拖延满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搬离并且不归还押金(此时不再收滞纳金)。
3、到了交付租金之时,双方互负通知义务,甲方到期拒收租金不构成乙方迟延支付。
4、租金一般现金支付,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如果甲方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则提供转账信息如下:银行: 账号: 户名:
五、1、租赁期间该套房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甲方提供水电卡等必要支付条件。
2、合同到期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时,乙方提供给甲方以前水电费缴纳票据,甲方留置 元( 元)押金以缴纳最后一次水电费,在最后一次水电费缴纳期到来后甲方应及时缴纳并退还剩余押金给乙方,如果留置的押金不足缴纳最后一次水电费,乙方补足。
六、1、押金为一个月房租即 元( 元)。
2、合同到期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除了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押金,但是,若甲方房屋受损或房屋内甲方拥有产权的动产受损,则乙方应据实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可协商确定,在赔偿前甲方有权按自己对受损财产的估值留置部分押金。
3、建筑物或租赁房屋内甲方拥有产权的动产的正常使用的自然或必要的损耗不应被视为对该物的“损坏”。
七、1、出租套房为 室 厅 ,其他状态:
2、房屋内甲方拥有产权的物品有(不得使用的特别注明):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上海市 区 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沪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沪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沪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
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 (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上网费(8)车位费
(9)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上海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
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年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________路________号、间数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________元,租期租金总额________元。承租方将租金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于________________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________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 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________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单位备案。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 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
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南路208号***商务广场A座29层的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
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
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
如下条款:
一、 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9月30日,从20xx年11
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 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
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20xx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
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 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以多
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 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
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
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
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 其他内容:
1、 关于租房押金:
2、
七、 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xx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
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陕西******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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