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合同号(No):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及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苏州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 元整 由 负担并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给丙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 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 支付,支付时间为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7、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产权变更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2.甲方若出售该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关于押金
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地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与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丙方所收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据实赔偿。
(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年度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九.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特别约定:
1、
2、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兴旗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份。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苏州兴旗不动产连锁机构作为见证方,谨对上述合同条款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予以见证,甲乙双方在签定、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
附件:出租房屋的附属设备清单。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见证方: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附件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清单:
1.家俱
家俱
状态 件数 家俱 状态 件数
单人床 餐桌
双人床 椅子
写字台 其他:
沙发
2.电器
电器 数量 品牌 电器 数量 品牌
电视 空调
冰箱 其它
热水器
电话
洗衣机
3.其他
项目 数字 备注 项目 数字 备注
水表 煤气表
电表 其他:
总示数
峰示数
谷示数
4.钥匙: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状况为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1. 立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2. 租赁标的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市 区 路号 室 。
3.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若甲方未能于本条约定的起租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该房屋之日止,且起租日相应顺延,租赁期限不变。如甲方逾期未交房超过二十日,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在未经乙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甲方擅自终止租赁关系,甲方须按本合同第9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租金
4.1 数额:每月元整)。
4.2 支付方式:租金按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 支付时间应为该期首月的 日前。甲方应于收到每期租金的同时签署全额租金收据给乙方。
4.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壹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十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
5. 租赁保证金
5.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租赁保证金共计币元整)。 乙方应于交房当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甲方在收到租赁保证金同时应予以书面签收。
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 乙方应付费用当日将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租赁保证金抵付租金等任 何费用。
6.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限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6.2 乙方是否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租金发票原件: □ 是,则租赁税由 □ 否。
7.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发现该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有损坏或者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若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设备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装修、添附的,装修、添附的图纸和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且须符合该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国家的相关装修要求;租赁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如不续租的,乙方在返还该房屋时有权将其对该房屋的装修、添附拆除,如不拆除,则视为乙方将该装修无偿赠与甲方。
7.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若甲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乙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金中等额扣除;若乙方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税、费的,甲方可以代为缴纳,并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等额扣除,而后乙方应当于甲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
7.5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 合同终止及解除
8.1 乙方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同等条件 下的优先续租权。
甲方:
证件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
证件号码: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单位: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 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 ,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合同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 租赁期限届满,若合同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合同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租赁期内若合同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颁布日期:20040304 实施日期:2004030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而无效,缺少法律依据。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第一,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第二,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
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请示》
云高法报[20xx]45号
最高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较多。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及是否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并不一致。在我省,对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房屋是否需要经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并无强制性的规定。在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盖自用房屋,且所建盖的房屋未按《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后将自用房屋出租用于经营性用途;承租人使用房屋后,也未因为房屋用途的变更而进行相应的消防设计和完善或整改消防设施,或者因为房屋所有权人未按相关规定建盖房屋而导致承租人不能申报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另外,-些农村地区原来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范围而现在方纳入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在审理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常涉及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而以此为据来认定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
《消防法》及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等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处以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改正或限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租赁标的物是否经消防验收和租赁合同效力的关系问题上,我院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工程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应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简单地以租赁标的物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就一律以租赁合同违反消防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城市房屋,如果建筑工程从设计开始就没有相应的消防设计,也未经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就开工,导致消防工程不合格而影响租赁合同履行的,应以标的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如果有消防设计并经审核施工,竣工后因用途变更导致消防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且公安消防管理部门未责令停止使用的,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二)对城郊结合部农民集体自建的房屋出租后作为公众聚集的场所,如果标的物的出租不符合《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可在责令相关当事人办理相关的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后,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对租赁等房屋虽未办理产权证但产权明确为出租人的,或者房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各方对房屋质量没有异议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上述两种意见,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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