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2-03-10 15:36:29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二、房屋租赁纠纷基本处理方式

  (一)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

  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三)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 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 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 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 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房屋使用费的处理。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 、 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 、 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737平方米。

  2、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合同所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二、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的租期。(转租期间应当在原租赁合同的期间)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75万元/年。(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四、其它事项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地面承重限额为每平方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房屋月租金为(币)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 元整。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10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如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合同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未办理工商登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二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继使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如乙方欠缴租金,须按欠缴额的0.5%日交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合同签定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水电费保证金叁佰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双方结算帐目后退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 小区 栋 号楼房(不含地下室)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租用期限为一年: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租金合计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交纳违约保证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四、违约责任通则约定:乙方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无论合同是否到期,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亦无需通知乙方,直接收回房屋并将乙方所留物品按废品(垃圾)抛弃,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已付未到期部份房租和保证金不予折抵相关费用和赔偿款项,亦不予退还。甲方收回房屋更换门锁的费用,由乙方按约定赔偿。

  因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除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另行赔偿甲方。赔偿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按重置价赔偿;甲方认为重置行为需与相关部位或设施、环境保持一致,因而会引起相关损失的,按全部重置价赔偿。

  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用,且无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予以退还。 本合同另有不同约定的,前述约定同时适用。 五、租金给付方式选择以下第 种 (一)租金每半年给付一次。

  签订合同时交付上半年租金,未同时交付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乙方应给付甲方违约金20xx元。

  下半年租金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如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三倍另行收取赔偿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赔偿金,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二)租金每季度给付一次。

  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一季度租金,未同时交付导致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乙方应给付甲方违约金20xx元。

  第二季度租金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 第三季度租金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 第四季度租金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 如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自发生违约行为的次日起按日租金三倍另行收取赔偿金,自违约之日起15日内仍未交纳租金或赔偿金,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屋内设备、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过程中造成甲方设备、装修以及房屋损坏、变形、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乙方在租用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用房屋内的美化、装饰、装修,在合同终止时无偿赠予甲方,并不得破坏,否则应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甲方有权随时对前述状况予以检查。

  七、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以使甲方与乙方商定下一年度的租约,及检查房屋状况。如乙方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经检查房屋状况不符合交付租用时的状态,除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外,不享有优先权。

  甲方同意续租的,应另行签定书面合同。未签定书面合同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乙方在合同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及物品,否则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八、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合租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违反本条约定的',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留宿承租人以外人员视为合租。

  与第三方合租的判断标准,以甲方合理怀疑为标准。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承租房屋的卫生、清洁,甲方有权随时对卫生状况予以检查,如乙方不能保持室内及门窗卫生、清洁,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注意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影响邻居的生活、休息,如因邻居反映其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与相邻人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负担。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间,该房屋的水、电、暖、有线电视收视、天燃气、物业等与使用出租房屋有关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未及时交清或委托甲方交清前述费用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租赁期间因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过程中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应当安全使用电、水、暖、天燃气,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违反前款约定的,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三、合同期限内乙方未通知甲方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办理合同书面解除手续并将房屋及和由其使用的物品交回甲方,离开承租房屋15日以上,视为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合同期满未就续租签订书面合同,乙方未搬离的物品,甲方有权按废品(垃圾)抛弃,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四、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承租的房屋及交由其使用的物品完好的交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通则约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导致诉讼的,由乙方承担诉讼费用及咨询、取证、代理费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附件:

  租赁房屋内同时交付承租人使用装修、物品清单及特别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工作地址:

  E-MAIL: QQ:

  第二联系人: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单元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房屋用途为 .乙方居住人数为 人。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不含税 含税,具体税率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委托代理人交付租金,首期租金交付为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如拖欠租金,应向甲方委托代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拖欠天数乘以每月租金的5。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按实际欠租天数累计滞纳金,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委托代理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双方同意以保证金的形式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委托代理人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甲方委托代理人向乙方收取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非租赁房屋本身问题,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危害人生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乙方交清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乙方确认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如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须负责修复保证正常使用,即视为房屋交接完毕。日后,灯泡、水龙头、抽油烟机、橱柜、窗户玻璃、木地板、热水器、煤气灶、电视、冰箱、洗衣机、遥控器等属于容易损坏的物品,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使用;水、电、燃气,空调不制冷无雪种等属于易耗品,由乙方自行缴费及添加使用。

  第八条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的,由甲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于他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转租的除外。但乙方介绍的承租方必须符合甲方委托代理人的要求,且需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为转租费;如需甲方委托代理人介绍承租方的,需另外支付该物业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服务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产权,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租赁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房屋;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都拖欠租金达5天以上的;

  (二)乙方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合计超过月租金四分之一以上的;乙方连续三个月拖欠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的其中一项费用或多项费用的;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法定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

  (七)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委托代理人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租赁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租赁房屋,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会同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作证开门,收回租赁房屋使用权,并将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欠费及其它损失,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蒙受损失的可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一)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达十天以上的;

  (二)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及时搬离租赁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委托代理人返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故提出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委托代理人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存续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委托代理人陪同新的承租人看房。属甲方委托代理人要求乙方退租的,则甲方委托代理人将付一个月房租给乙方作为违约补偿金。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日当天搬离租赁房屋,并将房屋钥匙、费用存折等相关的房屋附件退还甲方委托代理人,如费用存折或卡丢失,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补办费每本壹百元人民币。并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费、电话费、管道天然气费、数字电视费、网络费等费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后,甲方委托代理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退保证金时,乙方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收据、租赁合同办理。乙方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天数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延续几天,若存房租金大于出房租金,延续天数按照存房租金收取。合同期满,乙方擅自与业主订立租赁合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委托代理人半个月租金作为中介费,房屋交接时需当场结算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租赁届满之日起的前一个月向甲方委托代理人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委托代理人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后,应重新签订合同和填写新的《物业使用状况表》。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任何私自修改或涂改部分无效。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个人划款授权委托书

  乙方同意将每月的租金以银行扣款的方式缴付,并保证账户租金足够支付承租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层 单位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卡号: .

  乙方同意甲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岭支行将每月乙方应付租金按时划入甲方委托代理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八卦岭支行指定账户中。

  授权人:

  日期:

  第十九条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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