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非居住房屋合同

时间:2024-03-06 13:49:16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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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非居住房屋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非居住房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租赁非居住房屋合同

租赁非居住房屋合同1

  合同当事人: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____号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该房屋用途为_,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六、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拾______元整),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_%的违约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_%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交易中心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租赁非居住房屋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承租人)

  乙方向甲方租赁非居住房屋作为办公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自2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将徐汇区4号建筑面积为576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承租使用。

  二、乙方愿意租赁上述房屋,并同意按月缴付房租。每月租金元,并以转账方式于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结付。(一年结付一次)在租赁期内,本市租金标准作新的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四、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发现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报修,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修理范围进行修理。对影响房屋及人生安全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

  五、甲方对房屋进行修理,乙方应予配合。

  六、乙方经甲方同意,在公有房屋内自费添置的设备及装修,产权属乙方所有的,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当影响甲方修理时,乙方应自行拆除。

  七、合同的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提供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已付的租金,并偿付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租,应按规定支付未交租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的,甲方可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4、因甲方对乙方报修属于自然损坏的项目不及时修理,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5、产权属乙方所有的设备及装修,因乙方不及时修理,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九、其他事项:

  十、其他有关房屋的租赁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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