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2-02-26 11:19:4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通用15篇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租赁商铺位置、面积

  1.租赁位置:甲方将位于华宁金城财富XX幢层号,共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商铺使用权出租给乙方;(此商铺的面积以产权约定为准,本合同面积与产权面积如有误差,此租金不作调整)

  2.租赁商铺的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此商铺为甲方未销售商铺,租赁期内,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拥有对此商铺的自主销售权力;

  3.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出售给

  第三人,甲方应在销售后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自动转与买受人;

  4.合同期满后,甲方尚未出售该房屋,如乙方欲续租该商铺,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5.合同期满后,若此商铺已销售,如乙方需继续承租,由乙方与该商铺所有权人(购房业主)协商签定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缴纳及优惠方法

  1、首年度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租金元。以后每年度租金在前________年租金上递增8%;

  第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租金元;

  第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租金元;

  第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租金元;

  第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租金元;

  2、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租赁优惠期,优惠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优惠期内租金全免;

  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元,于入驻装修之时向甲方交付第________年的余下租金即元;

  4、以后每年度应至少提前____日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逾期缴纳,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应交租金及费用的`3%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另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并于入驻装修之时付清。

  第四条其它费用

  1.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按时、如数交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乙方产生的费用按实照缴。(乙方进场时须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费用标准和交纳办法以物管合同约定为准);

  2.乙方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自行缴纳,甲方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若乙方未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而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付时间和标准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付清租赁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后,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租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商铺设施和装修标准按实际交房时现状为准。

  第六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一切相关证照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享有按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经营范围的该商铺使用权,因非质量原因或因使用所产生的正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甲方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维修、损坏、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装修或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或租赁场地内设备、设施对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自行装修房屋,自付装修费用,租期届满,或中途退租,或违约终止解除合同,不得以装修费抵租金或向甲方要求赔偿装修费用。

  7.乙方在装修之前,必须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审定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合同期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且在同等租金价位上,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已缴纳的租金和保证金不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

  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5)乙方经营期间环境污染引起周边居民投诉三次以上,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于30天之内收回出租房屋。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若甲方单方面违约,按违约时乙方已交纳的当年租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单方违约,按违约当年所交租金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收回该商铺使用权。

  第八条免责条件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自然灾害,造成场地及商品毁损和其它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生效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人姓名(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承租人姓名(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该房位于104国道北二环,北星花园临街08#,结构两层,计104.2平米。内置楼梯及洗手间地板,水电通入。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签约之日,一次性支付两年的房租全款。

  第三条 协议事项:

  1.房屋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及水电使用安全工作,如果发生火灾及电气事故应负全责。所租房屋的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如果人为损坏、擅改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两门、窗、楼梯等)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负责维修还原及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如果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等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续租事宜: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遵照乙方意愿,双方签订下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乙方付清房租全款。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五日内搬离。租赁期满后不归还房屋的,除补交租金外,应赔偿违约金。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应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壹仟元。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应向甲方交纳_壹仟_元的装修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房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履行三(2)中的相关协议,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互相以诚信为本。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甲方):

  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账号:

  电子邮箱:

  承租方(乙方):

  法定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帐号: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租金预付。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_____年的房租提前于上年12月1日前付清。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_________地区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乙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8、甲方承诺商铺可以满足乙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4

x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_____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 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50%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门面。)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部分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2、乙方须于租赁期前_____日以上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视为放弃租赁。

  第四条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一楼商铺用于存放家具及其相关物品,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若乙方利用甲方房屋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或因经营行为与他人发生纠纷的,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须对次承租人的一切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房屋修缮及添附

  1、房屋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房屋构架及其他设施。

  2、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房屋,无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任何对价。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房屋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房屋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租赁期满乙方仍未将物品搬出,由甲方自行处分。

  第七条不可抗力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须于期满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 区______路______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______年,租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租金总额: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二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__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 两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

  :____________

  代 表(签名):____________ 代 表(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证件号码: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____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____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设施提供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十

  一、营业执照的办理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十

  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十

  三、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十

  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铺租赁合同通用版0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________年,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该商铺的租金总额: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第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1、租金交付期限:每月____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2、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圆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六条

  第一款

  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

  第二款第

  三、

  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店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 公司办公用房 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_______%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 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_______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简易版个人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次需支付_______年租金,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_______%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________元/吨,电________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9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其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其座落于 出租给乙方经营。

  二、 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在签合约时,本公司将先收回部分租金,并从以后每月租金中扣除平均分摊额后在承租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实交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并于当月五日前交清。

  四、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个月计人民币 元(大写),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履约保证金则经双方清算完毕后,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五、 乙方必须在每月五号前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拖欠租金额3%加收滞纳金或随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自负,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随时收回房屋,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一切预缴租金费用不退,同时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 租赁期间,为维护经营秩序保证卫生,乙方在经营时不得超越红线摆放货物,否则做没收处理。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甲方管理,自觉遵守有关管理的法律、法规。

  七、 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即成为该物业防火、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防火责任,为确保该产业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从外单位管拉线供水供电,并不得私自改动水电线路及相关消防设施,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直至解除合同,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八、 乙方对自己承租的那部分产业如要进行内部装修的,先必须报经甲方并由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由乙方自己负责一切内部装修事项,但内部装修不得随意更改原有水电及消防设施,并不得危害房屋结构的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 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被解除合同及乙方自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原投资装修的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故意毁坏,否则,乙方必须进行赔偿。

  十、乙方承租期内,要把其承租的产业部分转给他人经营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装修的一切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 乙方应负责其承租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正常维修,也可委托甲方代为维修,若乙方拖欠维修或不委托甲方代为维修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毁投的,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要合法经营的.,不得擅自做违法经营项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且,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不得随意更改(乙方转给他人经营时也遵照此规定),否则是,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内部装修的一切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的损失由其自己负责。

  十二、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且乙方自负如工商管理费、营业税及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且,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证租赁合同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时负责办理自己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

  十三、 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毁损或政府征用等导致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其自己的损失。

  十四、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乙方中途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五、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其它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六、 全同期满,乙方应如期将物业及装修等不动产保持完好的状态交还甲方,继续承租的,若该楼未改作其它用途,则提前三个朋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

  十七、 对任何一方的违约处罚,本合同有规定;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有规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内容执行。

  十八、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同等效力,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二十、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0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1

  出租方(甲方):宁夏***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会所部分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出租座落于本县城**子花园会所# 房(1-2层)

  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作为该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

  设备状况维持现状。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会所 # 作为 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清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自年月日止,租赁期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继续承租,则应于租期届满前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清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补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租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5-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设备、工商、税务、市政、消防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每层楼消防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占道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失盗、人身意外伤(亡)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承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月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2乙方返还承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一)*****会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会所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个解除合同;

  (一)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承租房屋用途,致使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整体转租、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

  八、违约责任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付违约金。

  8-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过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定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9-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

  方有权按规定索赔。

  9-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中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9-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日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日 月月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2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 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 )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 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 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 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 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 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 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 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 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 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 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 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 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 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 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 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 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 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 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 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 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 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 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 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 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 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 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 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 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 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 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 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 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 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 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 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3

  甲方(出租方):xx身份证号码:xx

  乙方(承租方):xx身份证号码:xx

  甲方xx年xx月xx日将坐落在xx路xx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xx年xx月xx日起至年xx月xx日止,租期xx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xx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xx年租金总额人民币xx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xx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xx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xx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xx号、xx楼、xx铺面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则应于租凭期满前xx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商铺仅作为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不能进行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押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于每月xx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人民币xx元整,大写:xx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水电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应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xx度,电表底数为x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租凭期满后,乙方应把卫生间、房间等打扫干净,如果商铺卫生差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相应的费用以作为清洁费用。

  5、乙方交还甲方商铺时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铺位修缮: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商铺的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七、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xx%。拖欠租金不得超过xx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信息存档,租凭期满甲方归还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是有效。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 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

  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 ,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附件:

  1、甲方身份文件、及商铺区位图

  2、乙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成都________商铺经营管理条例

  4、营业房消防管理责任书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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