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4-11-16 20:51:3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汇总8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合同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合同背景

  1、施工地点: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恒大翡翠华庭6栋—105商铺,装修的德园包子店。

  2、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装修后的店铺符合设计要求。

  二、合同内容和承包方式

  1、乙方对甲方所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地面泥水卫生间阁楼、水电安装、轻质砖隔墙、墙面、瓷砖、无尘天花板、卫生间吊顶、玻璃门、该装修工程实行全承包(包公、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整改。

  2、有权按设计要求监督其工程质量和工期。

  3、对乙方装修过程中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整改。

  4、有义务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保障。

  5、有义务按合约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约获取工程费用。

  2、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包括平面图、水电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施工布置图,附加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等)

  3、所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以施工清单为准)

  4、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施工工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5、施工完后,乙方应将店铺清扫(清除建筑垃圾)后交与甲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装修总金额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启动资金:元,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的第二天付清工程款余额:元。

  六、工程期:本工程期限为18天、(从合同签订日算起)

  七、特别说明

  1、施工中若需要更改设计方案,须经双方协商。

  3、验收合格后,如有发现正常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5、如有外加工程,双方协商另外计算工程款。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 )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 ),小区( )公共绿化面积21000平方米,。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新世界豪园小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二00 年 月 日起即安排 人进行入 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因甲方需养殖水产面积约65亩,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特订以下合同。

  一、租赁良田时间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二、租赁良田面积亩,租赁费每年每亩元,计元。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先付________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底付清。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全部租金不能返回,承包田按原状归还乙方;如乙方违约,所有租金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的养水产成本费用及改田损失费。

  五、甲方承包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乙方田租不能超过原田租的50%。

  六、本合同签订盖章后生效,待租赁期到期时同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黄冈晨鸣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2号

  乙方(承包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积

  工程位置位于县镇村委会,详见附件一: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图。

  林地面积约为15亩,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面积即按坡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待乙方造林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计算,扣除林地内坟地、水塘、石头地等不能造林面积。

  二、工程承包内容

  清山、炼山、开穴、回表土下基肥、种植、补苗抚育追肥管护等。

  三、承包期限、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承包期限: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0月17日。

  2、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见下表:

  序号项目质量要求说明完成期限工序指导单价

  (元/亩)

  1清山清所有杂灌木、杂草,将清的木材运出工地现场。20xx/10/18至20xx/10/1940

  2炼山将已的杂灌木、杂草烧干净。炼山要求开设宽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带,树桩要求低于10cm。20xx/10/20至20xx/10/2120

  3开穴规格50×50×45㎝(以斜坡中段起计算穴深40㎝);开穴密度:111株/亩。开穴密度:111株/亩,株行距为2×3米(水平距离。山脚至山顶方向为一行)。20xx/10/22至20xx/10/2380

  4下基肥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搅拌均匀,再回土满穴,时间要求在种植前1个月内。基肥为无机复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仓库内领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责。20xx/10/24至20xx/10/2520

  5种植在林地下雨泥土湿透后即可种植。①裸根苗的种植:裸根苗必须浆根,以黄心土(不带病菌的土)拌生根菌,拌浆浆根,然后种植,以苗木根部以上3cm左右种植为宜,回土后必须压实,让根充分接触泥土,有利于提高栽植的成活率。②容器苗的种植: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20xx/10/26至20xx/10/2720

  6补苗抚育追肥管护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农药费)由乙方负责。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20xx/10/28至20xx/10/1775

  奖励乙方管理到位,在合同要求的种植期限内提前完成种植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每提前一天每亩奖励2元、每提前2天奖励4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0元,因天气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待整个造林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存活率兑现奖励。10

  合计双方协商约定: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30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265(含税)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虑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需严格按施工期限进行造林施工。

  苗木、肥料的提供、转运和管护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统一调配。苗木、肥料的供应由乙方分别提前7天、10天写出书面申请,提报给甲方林地负责人。

  (1)、甲方可提前将苗木运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必须将苗木假植,保证苗木的成活,乙方负责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适时移苗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苗木供应量:栽植苗木供应量按造林密度111株/亩供给,补苗由甲方按不超过栽植苗木供应量的10%供应,超出部分苗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超额使用的,超额部分由乙方按0、4元/株承担苗木费用。

  (3)、肥料供应量:苗木专用基肥供应量按300克/株(即0、6斤/株),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额供应。如甲方因调整肥料品种而调整单株用量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调运、管护

  (1)、甲方负责苗木供应到造林地点附近,由乙方验收数量和质量,乙方不验收视无条件接收。

  (2)、乙方承担苗木卸车、转运和管护等工作直到造林完毕,并承担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的运输、管护

  (1)、造林基肥由甲方运到30吨以上大货车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负责卸、装车并转运到仓库,储存、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给甲方寻找仓库,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从仓库提取肥料至施肥完毕期间的肥料转运、管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当天回收,清点后全数交回甲方,缺少一个,按丢失一袋处理。乙方如盗窃、丢失、替换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处数量按原价赔偿外,甲方并按肥料价格的10倍扣罚乙方工程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造林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并协助解决林地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办理炼山报批工作及承担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派出现场监管人员进行施工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导,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

  3、在生产经营中应严防森林火灾。在炼山时,开设宽度为15m以上的防火带。防火带开好后,甲方以炼山主体的资格向林业站和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炼山申请,并及时通知乙方,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炼山。如在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过火等火灾事故,除积极组织民工进行扑救外,须立即向当地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灾害。乙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在备耕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施工面积,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可留有空地(1单位植株位置),山脚下留下的空地不能超过1行林木的距离。否则,在验收面积时,除扣除该部分面积外,还需按空地以100元/亩向甲方补偿。

  5、甲方与乙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为民工用人单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安全施工。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会保险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善待自己雇请的民工,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乙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六、工程验收

  1、面积测算及验收:林地面积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造林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用GPS(卫星定位仪)实测每小班面积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造林密度以小班为单位,随机抽样验收,原则上抽样样本为0、5亩,抽取面积占总面积0、5—1%,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造林密度(开穴密度)允许误差在±5%以内,株行距误差超过±5%的要返工。株行距误差在±5%以内的,亩株数偏少的,按实际株数折算作业面积;亩株数偏多的,以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图实测作业面积为准。

  2、工序验收:施工期间,甲方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工序验收单为准。以小班为验收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乙方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拒不返工的,作无效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合同 篇5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位于化德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东南区15座(每座大棚占地1.5亩)蔬菜大棚承包给乙方以下是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1、承包限期为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座大棚应缴承包费 3000(叁仟圆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租金20000元其余6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化德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

  5、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在承包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产种植中浇灌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10、甲方不插手乙方关于经营销售的任何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备案。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联 系 人方式: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乙方:xx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8

  总价承包合同执行不规范

  (一)正负量差处理原则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

  铁路总价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当实际完成超过合同总价时按总价执行,实际完成少于合同总价时又按实际完成结算的实际问题,不符合总价承包合同执行的初衷和原则。如施工过

  程中发生的量差,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实际施工数量大于初步设计招标数量形成正量差,按照合同规定,正量差增加的投资在总承包风险费中包干,而实际情况是,目前铁路项目普遍存在金额较大的正量差,但增加不了投资;二是实际施工数量小于初步设计招标数量形成负量差,执行合同时,发包人又以施工图数量为准,负量差不予计价。这种处理方式极大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

  (二)工期调整增加的投资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在近几年的高铁建设过程中,很多项目存在不合理压缩工期的现象。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5.4.1项[3]:发包人对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可以调整合同价格。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增加的投资要想得到发包人全额认可,非常困难。如沪杭客运专线,本应4年完成的工程,发包人压缩到1年半,工程已经完工一年多,由于工期提前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却不能得到发包人的全额认可,承包人承担了部分本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赶工费用。

  (三)部分变更设计从铁道部源头上得不到认可

  现在所有的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都要经过铁道部审查,铁道部的一些政策规定影响了变更设计的正常批复。如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变化造成土石方和材料运距增加或运输方案发生变化的Ⅰ类变更设计,要得到铁道部和发包人的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原因分析

  (一)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思想造成合同主体地位不平等

  由于受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残余思想的影响,合同双方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长期的买方市场,又造成了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和履约阶段处于不利地位,不敢在谈判桌上与发包人讨价还价;铁道部对建设项目实行长期的政府管理模式等综合因素是形成目前局面的根本原因。

  (二)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执行不到位

  要想真正把合同执行到位,体现合同双方的平等法律地位,除了要提高法律意识外,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必不可少。大部分承包商往往在合同签订后,将之束之高阁,完全靠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个人经验履行合同,没有进行合同交底,没有把合同管理分配到相关责任人,没有反馈合同执行情况,不能及时对合同执行偏差进行纠偏处理,使合同当事人产生合法的错觉。

  对策

  首先,应积极向发包人及铁道部反映铁路总价合同存在的主要不合理条款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项目在此合同条件或管理模式下造成的亏损额或贷款额,促成发包人和铁道部对这些问题的重视。

  第二,重视合同谈判环节。在合同谈判阶段要细研条款,参照《合同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有理有据地提出合同修改请求,在此阶段,最好要有法律人士的参与。双方对谈判过程及结果应以谈判纪要或补充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并作为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三,履行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查,防止合同违规、违法及明显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但目前这一环节往往因种种原因备而不查,有少部分合同中存在明显违法条款也能顺利备案,使双方当事人对此产生了合法的错觉,并在合同实施中依照这样的合同履行,从而导致了事实上的单方合同或霸王合同。

  第四,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承包人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完善的组织架构、合同管理制度和定期的检查来保证。承包人要随时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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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承包合同范文汇总8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合同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合同背景

  1、施工地点:位于长沙县星沙镇恒大翡翠华庭6栋—105商铺,装修的德园包子店。

  2、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装修后的店铺符合设计要求。

  二、合同内容和承包方式

  1、乙方对甲方所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地面泥水卫生间阁楼、水电安装、轻质砖隔墙、墙面、瓷砖、无尘天花板、卫生间吊顶、玻璃门、该装修工程实行全承包(包公、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整改。

  2、有权按设计要求监督其工程质量和工期。

  3、对乙方装修过程中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让乙方整改。

  4、有义务为乙方施工提供水,电保障。

  5、有义务按合约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合约获取工程费用。

  2、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包括平面图、水电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施工布置图,附加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等)

  3、所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以施工清单为准)

  4、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施工工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5、施工完后,乙方应将店铺清扫(清除建筑垃圾)后交与甲方。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装修总金额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启动资金:元,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的第二天付清工程款余额:元。

  六、工程期:本工程期限为18天、(从合同签订日算起)

  七、特别说明

  1、施工中若需要更改设计方案,须经双方协商。

  3、验收合格后,如有发现正常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5、如有外加工程,双方协商另外计算工程款。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 )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 ),小区( )公共绿化面积21000平方米,。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二○○ 年 月 日至二○○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新世界豪园小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二00 年 月 日起即安排 人进行入 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因甲方需养殖水产面积约65亩,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特订以下合同。

  一、租赁良田时间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二、租赁良田面积亩,租赁费每年每亩元,计元。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先付________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底付清。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全部租金不能返回,承包田按原状归还乙方;如乙方违约,所有租金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的养水产成本费用及改田损失费。

  五、甲方承包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乙方田租不能超过原田租的50%。

  六、本合同签订盖章后生效,待租赁期到期时同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黄冈晨鸣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大道2号

  乙方(承包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造林工程承包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位置和林地面积

  工程位置位于县镇村委会,详见附件一:施工的1/10000小班地形图。

  林地面积约为15亩,最终结算以乙方实际造林面积为准。实际造林面积即按坡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待乙方造林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计算,扣除林地内坟地、水塘、石头地等不能造林面积。

  二、工程承包内容

  清山、炼山、开穴、回表土下基肥、种植、补苗抚育追肥管护等。

  三、承包期限、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

  1、承包期限: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10月17日。

  2、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施工期限和价格见下表:

  序号项目质量要求说明完成期限工序指导单价

  (元/亩)

  1清山清所有杂灌木、杂草,将清的木材运出工地现场。20xx/10/18至20xx/10/1940

  2炼山将已的杂灌木、杂草烧干净。炼山要求开设宽度15米以上的防火带,树桩要求低于10cm。20xx/10/20至20xx/10/2120

  3开穴规格50×50×45㎝(以斜坡中段起计算穴深40㎝);开穴密度:111株/亩。开穴密度:111株/亩,株行距为2×3米(水平距离。山脚至山顶方向为一行)。20xx/10/22至20xx/10/2380

  4下基肥回表土三分之一后,下肥搅拌均匀,再回土满穴,时间要求在种植前1个月内。基肥为无机复合肥300克/株,肥料由乙方到甲方工地所在仓库内领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责。20xx/10/24至20xx/10/2520

  5种植在林地下雨泥土湿透后即可种植。①裸根苗的种植:裸根苗必须浆根,以黄心土(不带病菌的土)拌生根菌,拌浆浆根,然后种植,以苗木根部以上3cm左右种植为宜,回土后必须压实,让根充分接触泥土,有利于提高栽植的成活率。②容器苗的种植:必须撕下薄膜袋,再进行种植,如果不撕下薄膜袋种植,幼苗生长会窝根,影响幼林生长,种植时,用锄头挖,扶正苗木,回土以营养土3-4cm为宜,用手压紧营养土旁边的泥土,不要压碎营养土,有利于提高造林的成活率。苗木由甲方运到约定的地点后由乙方负责转运,乙方负责管理及转运上山种植和转运费用。20xx/10/26至20xx/10/2720

  6补苗抚育追肥管护①要求在造林后半个月内将所缺苗木补足。②种植1个月后进行第一次扩穴抚育沿穴周边扩穴30㎝,种植点达到1㎡,并将扩穴的土回培原穴高出穴面2-3㎝,并除净以植株为中心1米范围的灌木杂草。③第二次抚育在种植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进行全面管抚育、追肥,全部除林地内杂草、杂木,杂木留基部低于15cm。④追肥要求:要求植株右上角距植株地径30cm处开穴,深20cm,下肥。⑤造林后要求加强管护,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自然灾害损害。乙方承担造林期间肥料、苗木的管护工作。防人畜、病虫害等工作及费用(含农药费)由乙方负责。种植1个月后进行一次扩穴抚育,第一次抚育后3-4个月或当年7-8月份再进行一次抚并追肥,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20xx/10/28至20xx/10/1775

  奖励乙方管理到位,在合同要求的种植期限内提前完成种植任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每提前一天每亩奖励2元、每提前2天奖励4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10元,因天气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待整个造林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存活率兑现奖励。10

  合计双方协商约定:1、为确保施工进度,乙方每天保证有30工人以上在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造林合同。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阶段施工和验收,各工序完成达500亩以上可进行验收和付款,但各工序整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以上约定时间。265(含税)

  以上施工期限已考虑天气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需严格按施工期限进行造林施工。

  苗木、肥料的提供、转运和管护

  1、苗木、肥料的提供

  造林的苗木和肥料由甲方提供并统一调配。苗木、肥料的供应由乙方分别提前7天、10天写出书面申请,提报给甲方林地负责人。

  (1)、甲方可提前将苗木运至造林地附近,如果有未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必须将苗木假植,保证苗木的成活,乙方负责苗木造林前的管理(包括淋水、适时移苗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苗木供应量:栽植苗木供应量按造林密度111株/亩供给,补苗由甲方按不超过栽植苗木供应量的10%供应,超出部分苗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超额使用的,超额部分由乙方按0、4元/株承担苗木费用。

  (3)、肥料供应量:苗木专用基肥供应量按300克/株(即0、6斤/株),追肥供应量按250克/株。乙方需按量施足肥料,甲方不超额供应。如甲方因调整肥料品种而调整单株用量时,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用量施用。

  2、苗木的调运、管护

  (1)、甲方负责苗木供应到造林地点附近,由乙方验收数量和质量,乙方不验收视无条件接收。

  (2)、乙方承担苗木卸车、转运和管护等工作直到造林完毕,并承担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的运输、管护

  (1)、造林基肥由甲方运到30吨以上大货车能通的地方,由乙方负责卸、装车并转运到仓库,储存、保管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给甲方寻找仓库,仓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从仓库提取肥料至施肥完毕期间的肥料转运、管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3)、肥料到林地后的管理,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施肥后肥料袋要当天回收,清点后全数交回甲方,缺少一个,按丢失一袋处理。乙方如盗窃、丢失、替换甲方所供肥料的`,依查处数量按原价赔偿外,甲方并按肥料价格的10倍扣罚乙方工程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工程管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造林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并协助解决林地纠纷问题。

  2、乙方负责办理炼山报批工作及承担其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派出现场监管人员进行施工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指导,遵照造林技术规程,听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及时修正违约、违规行为。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工程施工,或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延期,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并扣除乙方所有剩余工程款,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

  3、在生产经营中应严防森林火灾。在炼山时,开设宽度为15m以上的防火带。防火带开好后,甲方以炼山主体的资格向林业站和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提出炼山申请,并及时通知乙方,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并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炼山。如在炼山过程中发生跑火、过火等火灾事故,除积极组织民工进行扑救外,须立即向当地森林消防等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灾害。乙方对此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在备耕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施工面积,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可留有空地(1单位植株位置),山脚下留下的空地不能超过1行林木的距离。否则,在验收面积时,除扣除该部分面积外,还需按空地以100元/亩向甲方补偿。

  5、甲方与乙方民工之间无劳动关系,乙方为民工用人单位,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策、法规办理雇佣人员的劳动保险等事宜。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安全施工。造林施工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用工、生活、安全、卫生、疾病、伤亡以及会保险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善待自己雇请的民工,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干预,或直接用乙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来支付所欠的工资,如给带来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六、工程验收

  1、面积测算及验收:林地面积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造林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用GPS(卫星定位仪)实测每小班面积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勾绘测量确定。造林密度以小班为单位,随机抽样验收,原则上抽样样本为0、5亩,抽取面积占总面积0、5—1%,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造林密度(开穴密度)允许误差在±5%以内,株行距误差超过±5%的要返工。株行距误差在±5%以内的,亩株数偏少的,按实际株数折算作业面积;亩株数偏多的,以GPS或1/10000小班地形图实测作业面积为准。

  2、工序验收:施工期间,甲方对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工序验收单为准。以小班为验收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乙方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及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拒不返工的,作无效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合同 篇5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位于化德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东南区15座(每座大棚占地1.5亩)蔬菜大棚承包给乙方以下是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1、承包限期为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座大棚应缴承包费 3000(叁仟圆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租金20000元其余6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化德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

  5、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在承包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产种植中浇灌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10、甲方不插手乙方关于经营销售的任何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备案。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联 系 人方式: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乙方:xx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8

  总价承包合同执行不规范

  (一)正负量差处理原则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

  铁路总价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当实际完成超过合同总价时按总价执行,实际完成少于合同总价时又按实际完成结算的实际问题,不符合总价承包合同执行的初衷和原则。如施工过

  程中发生的量差,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实际施工数量大于初步设计招标数量形成正量差,按照合同规定,正量差增加的投资在总承包风险费中包干,而实际情况是,目前铁路项目普遍存在金额较大的正量差,但增加不了投资;二是实际施工数量小于初步设计招标数量形成负量差,执行合同时,发包人又以施工图数量为准,负量差不予计价。这种处理方式极大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

  (二)工期调整增加的投资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在近几年的高铁建设过程中,很多项目存在不合理压缩工期的现象。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5.4.1项[3]:发包人对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可以调整合同价格。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增加的投资要想得到发包人全额认可,非常困难。如沪杭客运专线,本应4年完成的工程,发包人压缩到1年半,工程已经完工一年多,由于工期提前增加的施工措施费用却不能得到发包人的全额认可,承包人承担了部分本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赶工费用。

  (三)部分变更设计从铁道部源头上得不到认可

  现在所有的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都要经过铁道部审查,铁道部的一些政策规定影响了变更设计的正常批复。如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变化造成土石方和材料运距增加或运输方案发生变化的Ⅰ类变更设计,要得到铁道部和发包人的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原因分析

  (一)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思想造成合同主体地位不平等

  由于受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残余思想的影响,合同双方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长期的买方市场,又造成了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和履约阶段处于不利地位,不敢在谈判桌上与发包人讨价还价;铁道部对建设项目实行长期的政府管理模式等综合因素是形成目前局面的根本原因。

  (二)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执行不到位

  要想真正把合同执行到位,体现合同双方的平等法律地位,除了要提高法律意识外,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必不可少。大部分承包商往往在合同签订后,将之束之高阁,完全靠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个人经验履行合同,没有进行合同交底,没有把合同管理分配到相关责任人,没有反馈合同执行情况,不能及时对合同执行偏差进行纠偏处理,使合同当事人产生合法的错觉。

  对策

  首先,应积极向发包人及铁道部反映铁路总价合同存在的主要不合理条款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项目在此合同条件或管理模式下造成的亏损额或贷款额,促成发包人和铁道部对这些问题的重视。

  第二,重视合同谈判环节。在合同谈判阶段要细研条款,参照《合同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有理有据地提出合同修改请求,在此阶段,最好要有法律人士的参与。双方对谈判过程及结果应以谈判纪要或补充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并作为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三,履行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查,防止合同违规、违法及明显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但目前这一环节往往因种种原因备而不查,有少部分合同中存在明显违法条款也能顺利备案,使双方当事人对此产生了合法的错觉,并在合同实施中依照这样的合同履行,从而导致了事实上的单方合同或霸王合同。

  第四,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承包人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完善的组织架构、合同管理制度和定期的检查来保证。承包人要随时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