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合同

时间:2022-03-14 11:41:4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鱼塘承包合同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鱼塘承包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鱼塘承包合同六篇

鱼塘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甲方将冯庙居委会窑厂鱼塘(五口鱼塘)发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五口鱼塘进行整理,保证鱼塘底面平整,堤坝稳固,发包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四周堤坝使用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款方法:承包金为平均每年8万元整(合计80万元),乙方第一年交甲方6万元,以后每年递增5千元直至最后一年全部缴清,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年底前一次性缴清。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方安装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缴给甲方,电价为甲方使用电费电价同价.甲方保证乙方生产经营道路畅通。

  第五条甲方将鱼塘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但不得破坏鱼塘。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权。

  第六条乙方对鱼塘基础设施的投入,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甲方给予支持.在承包期内乙方若经营困难可另行发包,甲方不得干预。

  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有关青苗、鱼苗、基础设施的补偿归乙方,其他补偿归甲方。

  第九条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对鱼塘四周堤坝除甲方植树外有管理使用的权利。

  第十一条在承包期内,如遭遇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将事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如有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镇司法所鉴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鉴定机关一份存档。

  第十四条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如因生产需要从塘底取土,必须在乙方休鱼期内进行,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定机关

  鉴定地点

鱼塘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四都镇新四村黄塘嶂的黄塘嶂水库及甲方在黄塘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水塘约3亩

  二 、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 年从20xx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

  前10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后 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于每年12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尝归乙方、其他补尝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复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鱼塘承包合同 篇3

  各村委会、村小组: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规范农村鱼塘承包行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规范农村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委会(村小组)与承包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公开竞标,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村委会(村小组)总租金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鱼塘、湖泊,必须经过小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标。

  三、承包期内鱼塘、湖泊只能用于养殖业,承包方仅有湖塘养殖使用权,不得改变鱼塘、湖泊用处,不得填塘(湖)用于建房或其他商业活动,更不得与他人形成交易。

  四、逢干旱季节,除保留历史水位的30%外,鱼塘、湖泊的水优先用于农业灌溉。

  五、村小组的公共资源公开竞标,必须要有村委会干部参与全程监督,签订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村委会各备案一份。

鱼塘承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东风合xx02 号 :******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 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 :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 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XX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XX市XX区东风农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鱼塘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 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

  二 租赁时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止。

  三 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 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 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 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 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 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 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 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 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 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约日期:

鱼塘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鱼塘承包,经本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讨论同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对到期鱼池进行下一轮承包,经与承包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及位置

  鱼池位于 村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金上缴指标及交款方式:

  1、即从年月 日止。

  2、承包金上缴指标:每年每亩万 千百拾元整。

  3、交款方式:实行先缴款后承包,承包金签约时一次性缴款,承包金以现金方式缴纳,不得以任何实物或条据抵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从事非农产业,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发包的鱼池。

  2、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因所承包鱼池纠纷时,甲方有义务帮助调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以及改造建设等费用均与甲方无关。

  2、合同期满,乙方要维持承包期内资源现状的完整,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终止时间让出土地资源和拆除自行设置的建筑物,由甲方重新发包。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定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共守信用,认真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村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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