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2-11-14 09:59:0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篇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

县(区)招考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特向招考办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由本人亲笔填写《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单位:

  报名序号:

  承诺人:

  年月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20xx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5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我已阅读了湟中县《致20xx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xx年高考考生参加考试重要事项告知书》中关于考试管理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处理的相关内容,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及家长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查资料真实准确。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绝不携带手机、包、计时工具(考场内有电波钟)、涂改液、修正胶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违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和照相、摄像、扫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笔记本以及手机、手表、计算器、电子手环、具有无线接收和电子储存记忆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若在考场内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本人绝不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绝不参与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长在报名、考试中,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高科技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的处理。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用于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在准考证上)和提交密码(刮刮卡),避免因密码遗忘、丢失给自己的录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7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否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8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9

  我自愿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xx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自觉在考试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

  二、我坚决遵守xx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诺人:xxx

  考生号:x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0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点(学校)名称:

  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20xx年x月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1

xx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教育,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xxxx

  考生(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2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3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带齐身份证、学生证。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做到指定位置。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大学生成长手册》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全系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3)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4)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班主任签名:

  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承诺书签名: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4

  我是参加xx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5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 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 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 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字):

  二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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